警惕!澄迈6名工人因食用野生蘑菇中毒 其中1人死亡
一首《采蘑菇的小姑娘》不知道唱出了多少人童年的回忆,但现实生活中,“山上的蘑菇”是老虎,千万不能随意采摘野生蘑菇。2017年10月11日,澄迈县中兴镇海南金棕榈农业有限责任公司6名工人,在其工作区采摘野生白色蘑菇(品种未定)进行烹饪食用后出现不同程度的腹痛、呕吐、腹泻等症状,其中1人死亡。对此,海口市龙华区食药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不采、不食、不买、不卖野生蘑菇,警惕误食毒蘑菇中毒。
切勿采、食野生蘑菇
据了解,全国各地每年都有发生误食毒蘑菇中毒。毒蘑菇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主要有恶心、呕吐、流涎、流泪、精神错乱、急性贫血、黄疸、脏器损害等,中毒后,病情凶险,病死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严重者可导致死亡。
预防毒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要采食野生蘑菇,以免发生意外,危害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鉴别野生毒蘑菇是否有毒,需要专业机构和人员,目前没有简单、易行、可靠的鉴别方法。民间、网络流传的一些识别方法经证明并不可靠,不要轻易相信网络和一些非专业机构宣传资料上鉴别有毒野生蘑菇的方法。对于市场上售卖的野生蘑菇,也不能放松警惕,尤其是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生蘑菇,不要轻易食用。
消费者如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疑似中毒症状,要迅速排除毒素
如何警惕误食毒蘑菇中毒?有关人士认为各类餐饮单位、食堂等食品经营者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管理,严格把好原料进货关,进货渠道要正规,并做好原料进货登记台账;严禁采摘、采购野生蘑菇,严禁使用野生蘑菇作为食品原料;对可食用的蘑菇要严格挑选,避免有毒有害物质混入其中。
同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根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要加大对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养老院、超市、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旅游景点及周边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各单位严格把好食品进货关,严禁采购制售不明品种野生蘑菇,落实好食品购进记录和台账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杜绝有毒蘑菇流入市场、进入餐桌。
此外,消费者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误食野生蘑菇后出现疑似中毒症状,要尽早采用催吐、洗胃、导泻、灌肠等方法,迅速排除毒素,及时拨打12331或12345向食药监部门投诉举报,并尽快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