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2名孕妇海口商场结伙偷窃 抱子受审称法官不懂行

18.06.2015  12:37

      原标题:两儋州孕妇海口商场结伙偷手机,受审时,女子回答法官“你不了解我们这一行”

      6月17日上午,一对在怀孕期结伙到商场盗窃手机的儋州女子在海口龙华区法院受审。此时,她们的孩子一个3个月大,一个4个月大,两人都处于哺乳期。“你不了解我们这一行”,年仅26岁的她这样告诉法官。而她所谓的“行业”,就是借着怀孕、哺乳期可以不用被羁押而流窜商场盗窃。

      2014年10月,国庆节假期期间,海口一女子在海口解放西颐佳商场试鞋时,被两个孕妇合谋,偷走了包里的苹果手机。这两个孕妇,作案成也大肚,败也大肚,因为是大肚婆,受害人放松了警惕,让两人以一人把风掩护,一人动手盗窃的方式,偷走了女子放在包里的手机。也因为是大肚婆,她们若无其事继续逛街时被四处寻找的受害人认出,当场被抓。

      陈某兰就是其中一名被抓的女子。她1989年生,儋州人,小学文化。在法庭上,她当庭承认自己曾因盗窃被判刑的事情。据陈某兰供述,她记不清楚到底是2010年还是2011年的事了,那时候她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坐着长途汽车到外省打工。在因盗窃被抓之后,当地警方还特地打电话给其家所在地派出所,让给陈某兰处理“黑户”问题。出狱后,陈某兰才办了身份证。

      据公诉机关指控,除了和同伙冯某凤(女,1987年生,案发时怀有身孕)在海口解放西作案之外,陈某兰还参与了广西柳州的一起孕妇盗窃案,由她把风,孕妇动手,偷走了一个店铺店主放在收银台上的手机。陈某兰在庭审上陈述,2014年3月,她接到同伙电话,让她到柳州会和,一起去作案。到达柳州的次日,陈某兰就和作案的孕妇一起出去逛街,寻找作案目标了。“我进商场时看中一条裙子,试裙子去了,没进那家店铺,也没参与这起盗窃”,陈某兰否认这起盗窃,并在法官提出质疑时,回答“你不了解我们这一行”,陈某兰表示,根据行规,“谁在作案现场,谁有份”,但一起去的,为了防止有人被抓后咬出其他人,都会通知大家离开,没有“收获”的人也要离开。冯某凤是抱着自己的小孩参与庭审的。她称,自己的丈夫在外打工,她是趁着这次开庭特地带孩子来海口看病的。因为冯某凤和陈某兰的亲属都没有到庭旁听,没人帮忙照顾孩子,冯某凤最终抱着孩子受审。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她表示认罪。法庭未对此案进行当庭判决,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