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四名大学生假期勤工俭学工资被拖欠 用工方躲猫猫

29.05.2015  18:54

      【原标题】4名大三学生利用假期勤工俭学

      工资被拖欠用工方“躲猫猫”

      “劳务协议我们也签了,也给了他时间去筹钱,他现在电话关机找不到人,真的很让我们失望。”近日,海口经济学院大三学生邓丹杰向本报反映,她和三名同学于去年寒假在澄迈福山思前教育进行勤工俭学,担任小学补习班教师,共计一个月之久。按照与思前教育签订的劳动协议,她们已经超额完成了指标,本应获得协议中规定的至少1500元的底薪,但事实上四名老师中只有两名得到了远不足数的800元,余下两名老师根本没拿到工资。

      作为家境并不富裕的大学生,出于赚些生活费的考虑,邓丹杰在上大学以来曾多次进行过勤工俭学,但像这样拖欠工资甚至找不到负责人的情况还是第一次见。

      “我们的协议期是一个月,分为半个月招生,半个月教学。”邓丹杰说,她们在福山的菜市场和学校门口都宣传摆着桌子打着横幅,吸引学生和家长们的注意。终于,在半个月后,招到了二十多名同学,但后来由于个人原因走了几人,最后剩下十多名同学。教学期间,四个同学是轮班上课,虽然很辛苦,但很有收获。“我教的是数学,当时班上很多孩子都不会做鸡兔同笼,我用寓教于乐的方式,教了他们4种不同的解法,现在班上的孩子都会做了。”邓丹杰十分骄傲的说到,“我们和孩子们相处得很好。课程结束时,我们几名老师还自费给孩子们买了各种礼物。很多家长都问我们下个假期还来不来办班,要是来提前就报名。”

      邓丹杰称,在招生和上课期间,思前教育的负责人对她们很好,提供住宿,也组织她们与其他教学点的老师们交流心得,共同进步。但是在课程结束后,负责人给她们发工资时,她们却十分愤慨。“按照协议,校区老师的工资是基本工资+提成+奖金,底薪也有1500元,但校方以没招够学生为由,给两名老师只发了800元,给我和另一名招够5名学生的老师也只发1000元。这钱并不符合我们协议上的约定,我和另一名老师当时就没收,后来就再联系不上这名负责人了。”

      邓丹杰向记者出示了她和校方签订的劳动协议以及相应票据。上面的劳动报酬一栏清楚地写着“基本招生人数5人,底薪1500,有提成和奖金,提成和校区主管协定。”并有双方的签名和校方盖章。

      带着相关劳动协议和票据,邓丹杰来到了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寻求帮助,却被告知在尚未毕业的情况下,她并不能被视为劳动主体,此事不能被受理。

      据悉,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意见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学生不具有劳动主体资格,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但学生勤工俭学时可以和单位签订书面的劳务协议,约定明确报酬,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