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发布通告督促吴郑平等4名在逃嫌犯投案自首
4月23日,东方市公安局下发通告,敦促吴郑平、任东旗、黄克波、张照山等4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据了解,东方市公安局日前正组织侦办以吴郑平为首的犯罪团伙案件,已抓获该团伙成员高潮海、陈碧景、万海锋、周义超等4名犯罪嫌疑人。经查,该团伙长期以暴力手段盘踞在东方市,存在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套路贷等违法犯罪行为,扰乱了正常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
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给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东方市公安局督促吴郑平、任东旗、黄克波、张照山等4名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现通告如下:
1.吴郑平、任东旗、黄克波、张照山等4名在逃人员务必在通告发布之日起48小时内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规定期限内自动投案自首的犯罪人员,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或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有力措施将其缉捕归案,从严惩处。
3.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包庇、窝藏违法犯罪嫌疑人,不得为其提供隐藏处所,不得为其提供任何资助、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毁灭、伪造证据。否则,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涉案人员扭送投案的,视为主动投案。
5.广大人民群众要积极参与检举揭发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对举报者将严格保密和保护。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协助抓或者直接扭送在逃人员的有功人员,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电话:110、高警官18889998541、孙警官15203697971)
附4名违法犯罪嫌疑人的照片及信息
吴郑平
任东旗
张照山
黄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