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首批51名入员额检察官上任 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29.09.2015  10:43

      近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任命一批入员额原助理检察员,51名原助理检察员通过笔试、考核、面试、遴选委员会资格评审、人大任命等程序正式成为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的首批入员额检察官。这也意味着,进入员额的检察官将全力投入办案一线,并对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9月28日,省检察院召开座谈会,6名入员额的原助理检察员代表围绕如何进一步发挥检察官主体地位,更好地履行检察官职责畅谈了各自的感想和体会。省检察院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巡视员、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全体入额检察官参加了会议。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志鸿对全体入员额检察官提出了殷切期望和要求,他强调作为司改后的首批入员额检察官,要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激励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要始终保持与党中央高度一致,以过硬的作风、扎实的业务、严明的纪律来塑造自己,尽快适应工作角色。他指出,检察官应该要守住职业底线,不碰红线,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办案能力,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看到公平正义。

      据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刚刚发布了《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及运行机制、界定检察人员职责权限的基础上,明确了检察官司法责任的范围、类型、认定和追究程序等主要问题。海南检察机关在严格遵守《意见》的基础上,正在研究建立检察官日常工作考核和员额惩戒退出机制,加强对检察官的监督制约和考核激励。这表示员额制并非一劳永逸,海南检察要打破入额终身制,将考评机制与遴选晋升机制、惩戒退出机制有效结合,为检察官的等级晋升、待遇薪酬提供科学依据。进入员额的检察官以后每年都要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职业操守、办案业绩、廉洁自律等等,在考核中不合格的人员将退出检察官员额。(林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