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范操作致使7名儿童食物中毒,屯昌一寿司摊被罚2000元

01.09.2020  12:04

      未按规范操作,致使其制售的寿司在某个环节被来自同一污染源的金葡菌污染,进而导致7名食用者患上食源性病病。8月31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戴恩宏寿司摊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被致病菌污染的寿司,被罚款2000元。

      据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屯昌县人民医院于6月22日22时至23时30分收治了7名患上急性肠胃炎的儿童,患者有发热、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疑似食物中毒。经初步调查,7名患者当天17时至18时均于屯昌小学前后门附近购买并食用过戴恩宏寿司摊制作销售的寿司,于19时30分至21时40分陆续发病。屯昌县疾控中心依照程序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结论为“可判定本次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为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引起的事件”。所有样品中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均为同一型别的菌株,但未拆包装食品原料未检出,证明7名患者食用的寿司在制作销售过程中受到了同一型别菌株金葡萄污染。

      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金黄色葡萄球菌是常见致病性微生物,7名患者的临床症状如呕吐、头疼、腹痛、解淡黄色水样便等符合金葡菌肠毒素中毒的特征。结合戴恩宏寿司摊经营场所的环境和设施设备、制作销售时的卫生和健康状况,可推断出戴恩宏寿司摊未按规范操作,致使其制售的寿司在某个环节被来自同一污染源的金葡菌污染,进而导致7名食用者患上食源性病病。上述7名儿童食物中毒的事实,证明涉案寿司中金葡菌含量超过了科学意义上的食品安全标准销量,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

      商报记者注意到,8月20日,位于屯昌县屯城镇赵家巷12号的戴恩宏寿司摊被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