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男子将同事打成植物生存状态 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05.03.2015 18:46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原标题:把同事打残活该你坐牢
2014年4月17日晚7时许,被告人张大龙(化名)因公司业务与同事李光辉发生争执,张大龙用右拳猛打李光辉左脸一拳,导致李光辉(化名)后仰摔倒,头部撞到水泥地面受伤。
经鉴定,被害人李光辉头部损伤导致植物生存状态,其损伤程度属重伤一级;被害人李光辉四肢肌力I级评定为一级伤残。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大龙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张大龙积极赔偿被害人李光辉经济损失19万元,对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此,法院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张大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05.03.2015 1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