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了同事手机,微信里的钱也不放过,海南一公司职工被判刑!
海南一公司职工符某雨竟然对同事动起了歪心思,她盗取同事手机后登录微信,将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内现金充值到微信账户,然后通过向他人转账、商场套现的方式盗取微信账户资金。3月29日,记者从海口市美兰区法院获悉,符某雨因犯盗窃罪,近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被告人符某雨系海南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职工。2020年4月9日9时许,符某雨在其办公室内,趁同事李某离开之际。将李某放在办公桌面的华为P30Pro手机窃走。经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3528元。
同日11时30分许,符某雨使用李某P30Pro手机登录微信,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卡、交通银行卡充值50000元、10000元至李某微信账户。随后符某雨通过向他人转账、商场套现的方式窃取李某微信账户钱款7006元。
符某雨因信用贷款、刷卡套现业务结识被告人陈某涛,为进一步套取李某的微信账户余额,符某雨当日联系陈某涛。陈某涛在明知符某雨扫码零钱支付方式异常、资金来源非法的情况下,仍然通过虚拟交易方式提供其本人微信、微店收款码、女友林某收款码、朋友赖某收款码给符某雨,符某雨通过微信账户零钱扫码支付共计57377.04元。期间,赖某发现可能存在洗钱的嫌疑,告知陈某涛退款并取消第二笔3898元的虚假交易,后将该款项返回至李某微信账户。陈某涛将实际盗刷钱款53479.04元的近一半金额返还给符某雨,其余扣留。
2020年4月28日15时许,符某雨在公司办公室内,又趁同事王某离开办公室时,窃取王某存放于铁盒内现金36000元。
当日,民警接到王某报案后,通过打电话传唤符某雨到案。民警从符某雨处扣押现金36000元及华为P30Pro、Honor手机2部,警方随后将现金36000元发还王某,将华为P30Pro发还给李某。同年6月1日民警从赖某处扣押现金2106元。2020年7月13日,民警在上海抓获被告人陈某涛并解押回海口。民警从陈某涛处扣押苹果手机1部、现金26500元。随后,民警将从赖某及陈某涛处扣押的28606元返还给李某。
案发后,符某雨家属赔偿被害人李某经济损失31880元,符某雨取得谅解。被害人王某也表示谅解符某雨。
海口市美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符某雨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陈某涛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符某雨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符某雨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涛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且已退赃,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对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符某雨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人陈某涛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