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公司涉嫌商品房违规销售和虚假宣传被罚
记者4月18日从陵水黎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获悉,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大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持陵水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陵水开展了一系列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在专项整治过程中,陵水黎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对有关企业、个人做出处理,现通报如下:
一、海南盛同华远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陵水黎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对该司处以罚款叁万元并给予警告,暂停其网上签约资格,限期三个月整改。
二、海南乐居旅游地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陵水黎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对该司处以罚款叁万元并给予警告,鉴于该司尚未在陵水黎族自治县进行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该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陵水黎族自治县办理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限期三个月整改。
三、海南优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夏某其借助中央给予海南的新政策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还没有在海南买房的,还要等等看吗”等信息,涉嫌恶意炒作房地产,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撤销该司及其工作人员在陵水黎族自治县的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暂停其网上签约资格,限期三个月整改。
陵水黎族自治县房产管理局要求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严格按照省六部门发布的《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琼建房【2018】81号)及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要求的通知》(琼建房【2018】95号)要求,守法合规从事销售活动。如有违法违规扰乱市场行为,将进一步严管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