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率队来琼调研“两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

12.06.2014  15:15

海南人大网消息 (杨成)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同志率内务司法委员会调研组,于2014年6月10日来海南对我省“两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11日上午,调研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调研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东军同志主持会议。应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邀请,我省全国人大代表余永华参加了调研座谈。调研座谈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分别介绍了开展规范司法行为的工作情况,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分别对“两院”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出积极的意见和建议。

覃茂中 /摄

王胜明副主任委员充分肯定我省“两院”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他说,海南法院在全国最早推开司法公开工作,从2012年实现了全省法院所有生效裁判文书全部公开。检察院在2010年对全省421项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整理,最后汇编成《海南省检察机关检察管理规范化手册》,有力推动了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海南“两院”在规范司法行为方面走在全国的前面,总体走向是比较好的。他指出,怎么规范司法行为?标准尺度就是要看司法行为有没有依照法律规定,有没有依法行使司法权。司法规范化和司法公正,最终归结到是否严格依照法律办事。他还指出,规范司法行为是一个长期的艰苦复杂过程,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要真正的达到司法行为规范,还需要做大量艰苦的工作。有的时候做到司法行为规范与公正,远远要比制定一部法律还要艰难和复杂。因此,要做到依法行使司法权是很不容易的。“ 努力 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而且是一个长远的奋斗目标。

王胜明副主任委员对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强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除了要加强法律业务的学习和提高外,还要加强政治 理论 学习,加强政治纪律,不断提高司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加强实践锻炼,从事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也要接地气,要从实际出发,了解和熟悉社情民意,使法律业务理论知识与实践、与社情民意相结合;要加强物质保障,建立符合“两院”职业特点的物质保障体系,增强做好司法工作的认同感和荣誉感。

贾东军副主任在座谈会总结指出,我省各级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要以这次全国人大调研为契机,认真查摆在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采取积极措施,不断完善司法规范化制度体系建设,着力提高规范司法工作的水平。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燕、内务司法工委副主任黄光明参加了调研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