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司改:副检察长亲自提审 不允许案件存在瑕疵
原标题:案件审批的少了亲办的多了
副检察长亲自提审不允许案件存在瑕疵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辖区广布在海南东中部地区,包括琼海、文昌、万宁、五指山、定安、屯昌、澄迈、琼中、保亭、陵水等10个市县。该院的司改进程,在一定程度上反衬出全省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阶段性成果。近日,记者走进该院,了解发生在这里的司改故事。
司改故事
老汉劝村邻别带坏儿子遭捅死
副检察长亲自提审:“不允许案件存在瑕疵”
2015年4月18日晚,澄迈县瑞溪镇一户村民家传出争吵声,一位老汉倒在血泊中。随后,老汉被送往海口救治,但因抢救无效死亡。
据了解,老人曾某某曾劝有吸毒史的邻居青年曾某不要来他家,带他儿子到外面闲逛,以免带坏他儿子。当晚,曾某又来到曾某某家,双方发生争吵,曾某竟持刀捅向曾某某,致对方不治身亡。
7月31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刘海平受理此案。1988年,刘海平从法院到检察院工作。“7月1日后,院领导开始参与直接办案,这对我个人来说,也是一种激励。”
刘海平称,他一方面阅读上百页的卷宗,听警方的办案录音,审查相关录像证据,同时和检察官助理祝修林提审犯罪嫌疑人曾某,还到被害人家中走访。
被害人曾某某母亲年逾九旬,妻子体弱多病,两个儿子都没工作也没成家。“犯罪嫌疑人可能认为被害人说他坏话,还要向警方举报自己吸毒,因此发生这起命案。”刘海平在提审后,重新审查所有案件证据,发现了一个绕不过的问题。
“我发现,一份关键的鉴定材料,存在机构资质等相关问题。”刘海平说,他几天前驱车奔赴澄迈,与澄迈警方积极协调,建议退回补充侦查此案。
“以前每天七八个案件排队等待我审批,现在是一岗双责,审批的少了,亲办的多了,办案从审批向前延伸到阅卷、提审等环节,我切身感到了司改带来的变化。”刘海平认为,司改实施以来,检察官办案的责任更重了,而自己作为副检察长,更要对每一宗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不允许案件存在瑕疵。
办理澄迈这家刑事案件,刘海平主要从实体方面审查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同时审查公安机关办案程序是否合法,规范,最终进行全面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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