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台风暴雨天学生停课实施方案出台
12月18日,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为建立健全海南省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灾害性天气的应急机制,提高学校和广大师生的防灾减灾能力,省教育厅、省气象局共同制定了《海南省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灾害性天气学校停课实施方案》。
该实施方案适用于海南省各地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红色、橙色、黄色预警信号及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以下统称“台风暴雨预警信号”)时对应区域内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的停课安排及安全防范工作,但不适用于发布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后的国家和省的统一考试安排。
《方案》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密切关注台风暴雨预警信号的变化,指导学校开展台风暴雨灾害性天气的停课、复课等有关应急工作。气象部门负责当地台风暴雨预警信号的发布和解除,并通过传真、短信等快捷方式及时通告教育行政部门。
同时,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应对措施和应急联络机制。学校收到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后,应当快速响应,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将停课的有关安排及时通知广大师生和家长。同时,做好到校学生和寄宿学生的安置工作,确保在校学生的安全。预警信号解除后,根据灾后学校的实际情况,做好学生复课安排。其中: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直属中学及有关高校和科研机构附属学校的停课、复课等有关应急工作由各学校根据本实施方案自行安排,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另外,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科普宣教,确保教师、学生、家长等清楚本实施方案及学校制定的应对措施,促使全社会形成台风暴雨天气预警信号生效后自动停课的意识。同时,学生因恶劣天气或因天气导致的交通状况以致无法到校或迟到,不得给予批评、处分,并应将以上信息告知学生和家长,以免学生在上学途中发生意外。
此外,家长和学生应当学习防灾减灾知识,了解预警信号的含义和要求,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在出现台风暴雨灾害时,要注意收听、收看和查询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最新台风暴雨预警信号,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停课、复课等工作。学生家长要切实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记者 马伟元)
停课安排及应当采取的措施
1.台风台风逐渐形成,而且影响较为持久,当教育行政部门因当地受台风影响宣布学校停课时,学校应安排学生在安全的情况下回家,并妥善安置好寄宿和不能返家的学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应当密切关注台风动态,及时跟踪气象部门最新发布的预警信号,本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原则,做好学生停课、复课安排和安全防范工作。托儿所、幼儿园以台风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信号为停课信号;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以台风橙色及以上级别预警信号为停课信号,有关停课安排和应对措施。
表1.台风灾害性天气学校停课安排及应对措施
当地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预警信号情况 | 对应区域学校 | 学校应当采取的措施 | 学生应当采取的措施 |
停课安排 | |||
发布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 | 当日20:00前发布的,所有学校自发布时停课,如至次日6:00前预警信号继续维持或升级的,次日继续停课1天;当日20:00至次日6:00发布的,所有学校次日停课1天。 | 1.将停课安排通知到家长和学生; | 1.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 |
2.确保校舍开放,保障在校学生安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安排学生离校返家; | 2.已到校学生服从学校安排; | ||
3.妥善做好在校寄宿且不便返家学生的安置工作; | 3.上课、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抵达学校或回到家中; | ||
4.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 4.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 ||
5.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 |||
解除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 | 将复课消息通知到家长和学生 | 按照复课安排到校上课 | |
发布黄色预警信号 | 当日20:00前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自发布时停课,如至次日6:00前预警信号继续维持或升级的,次日继续停课1天;当日20:00至次日6:00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次日停课1天。 | 1.将停课安排通知到家长和学生; | 1.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 |
2.确保校舍开放,保障在校学生安全,通知家长将学生接回; | 2.已到校学生服从学校安排; | ||
3.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 3.上课、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抵达学校或回到家中; | ||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 4.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 ||
解除黄色预警信号 | 将复课消息通知到家长和学生 | 按照复课安排到校上课 |
2.暴雨暴雨突发性强,历时可能较短,上课期间气象部门发布暴雨预警信号时,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所有学校均以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为停课信号,有关停课安排和应对措施。
表1.台风灾害性天气学校停课安排及应对措施
当地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预警信号情况 | 对应区域学校 | 学校应当采取的措施 | 学生应当采取的措施 |
停课安排 | |||
发布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 | 当日20:00前发布的,所有学校自发布时停课,如至次日6:00前预警信号继续维持或升级的,次日继续停课1天;当日20:00至次日6:00发布的,所有学校次日停课1天。 | 1.将停课安排通知到家长和学生; | 1.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 |
2.确保校舍开放,保障在校学生安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安排学生离校返家; | 2.已到校学生服从学校安排; | ||
3.妥善做好在校寄宿且不便返家学生的安置工作; | 3.上课、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抵达学校或回到家中; | ||
4.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 4.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 ||
5.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 |||
解除橙色或红色预警信号 | 将复课消息通知到家长和学生 | 按照复课安排到校上课 | |
发布黄色预警信号 | 当日20:00前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自发布时停课,如至次日6:00前预警信号继续维持或升级的,次日继续停课1天;当日20:00至次日6:00发布的,托儿所、幼儿园次日停课1天。 | 1.将停课安排通知到家长和学生; | 1.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 |
2.确保校舍开放,保障在校学生安全,通知家长将学生接回; | 2.已到校学生服从学校安排; | ||
3.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 3.上课、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抵达学校或回到家中; | ||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 4.留意最新预警信号和停课安排通知。 | ||
解除黄色预警信号 | 将复课消息通知到家长和学生 | 按照复课安排到校上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