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 申请人所在的出入境管理局 办理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申办资格: 要求办理签注延期的台湾居民。 申办手续: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的《台湾居民办证申请表》; 2、临时住宿证明; 3、交验台湾身份证件和出入境证件; 注:签注可延期1-3次,每次不超过3个月。申请人须亲自办理,16周岁以下和6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由亲属代办。
来源:海南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