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交警刑拘3只“醉猫” 酒驾被拘将在看守所过年
04.02.2016 20:30
本文来源: 海口网
海口网2月4日消息 (记者钟元韬)2月2日至3日凌晨,海口交警支队开展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共出动警力近150名,联动警备区12名官兵,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6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62起,并刑拘3只“醉猫”。
2月3日0时30分许,李某文先后在国贸路和金龙路的酒吧与朋友喝酒,直至凌晨5时许,他驾驶车牌号为琼AUB856小轿车准备回家。在途经玉沙路与国贸大道交叉路口时,李某文驾驶的车辆与另外两辆车发生剐蹭事故。海口交警支队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李某文有酒驾嫌疑,便将其带到医院抽取血样检测,结果显示,李某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70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2月2日晚,邹某红与同事聚餐,期间饮用白酒。用餐完毕,他搭乘出租车来到南海大道某医院。随后,邹某红驾驶车牌号为琼A9AD11的小轿车离开医院,准备前往南沙路。车辆途经城西路时,追尾撞上一辆越野车。经检测,邹某红血液中酒精含量29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2月2日晚,邢某渠与朋友聚餐,期间饮用白酒。用餐完毕后,邢某渠独自驾驶车牌号为琼A9CY85的小轿车离开饭店准备回家。当车辆在丘海大道与椰海大道交叉路口等待红绿灯时,邢某渠竟在车中睡着。正在附近巡逻的交警发现异常,立即上前了解情况,发现邢某渠有酒驾嫌疑,便带其到医院抽取血样检测,结果显示,邢某渠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97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据了解,为确保全市人民和中外游客欢度新春佳节,海口市公安交警部门将采取严厉措施,打击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于查获的涉嫌酒驾、毒驾驾驶人,一律依法予以刑事拘留。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免在看守所里度过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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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2016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