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花灯升级为国家级非遗 表演者主要为一男一女

06.12.2014  00:02

  12月3日,国务院公布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泸州市的《古蔺花灯》成功入列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这标志着《古蔺花灯》正式升级为国家级“非遗”。

  《古蔺花灯》是流行于古蔺县一带的民间传统歌舞艺术,具有“要逗要笑、要拽要闹、要唱要跳”的表演风格,花灯从“备灯”到“择期”,从“起灯”到“罢灯”,从“参神”、“翻折子”到“辞神”,各个流程环环相扣。表演者主要为一男一女两个角色,即“唐二”与“幺妹”,且“幺妹”通常为男子扮演,民间称为“童子扮幺妹”。另外还有一诙谐的丑角,谓之“打岔老者”,在“耍灯”中穿插逗趣。

  近年来,古蔺县有20余个乡镇发展了花灯队,全县重点打造了5支骨干队伍,并给予相关人员每人每年8000元的补助,用于传习活动。(张涛记者曾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