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口腔种植中引导骨再生技术新进展培训班”的通知
琼继教办函〔2015 〕7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8月上旬在海口市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口腔种植中引导骨再生技术新进展培训班”【项目编号: 2015-08-05-066(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口市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8月8日8:00-12:00,14:30-17:30在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医院口腔中心6楼会议室报到,8月9日-12日在医院口腔中心6楼多功能厅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院和诊所的口腔医务人员。 四、讲授师资 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种植科主任,博士生导师,邓飞龙教授/主任医师;口腔种植学和牙周病学专科医师,广东省口腔医学会口腔种植学专业委员会委员,香港大学荣誉副教授,李京平博士/副主任医师; 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附属海口医院党委委员、院班子成员,兼口腔中心主任、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兼职教授和海南医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徐普教授/主任医师; 口腔中心种植科主任、硕士生导师,毛小泉副主任医师;口腔中心口腔综合治疗科副主任,王彬娉副主任医师;口腔中心种植科硕士,王雅雯副主任医师等。 五、培训内容 (一)即刻种植与即刻修复; (二)GBR和软组织处理; (三)骨松解术在牙槽骨劈开种植手术中的应用; (四)种植区域骨量不足的临床处理; (五)口腔种植常用骨增量技术; (六)PRF在口腔种植引导骨再生技术中的运用等。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64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8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8月5日前将《“口腔种植中引导骨再生技术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口市人民医院口腔中心,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人及电话:0898-66189677,13519801178(杨艳兰老师) ,13907554655(王雅雯老师)。 附件:“口腔种植中引导骨再生技术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口腔种植中引导骨再生技术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姓名: 性别: 参加:学习班□ 操作班□ 是否有种植专科经历: 手机: 工作单位: 是否参加美容医学大会: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邮编: 是否需要联系住宿: 是否可合住: 单住□ 合住□ 入住日期: 离开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