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口碑互动公司删帖案今天开庭 三高管认罪

18.01.2015  14:42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供照片。刘越摄影

  人民网北京1月16日电(记者 李婧)因为客户提供有偿删帖服务,北京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口碑互动公司)及该公司三名高管杨飞、李金福、杨雪萍,因涉嫌非法经营1月16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审。庭审中,三人均表示认罪,恳请法庭从轻处罚。

  案发时,杨飞、李金福、杨雪萍分别在口碑互动公司担任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公关部总监的职务。庭审中,口碑互动公司法律顾问张某某作为诉讼代表人到庭受审。当庭,口碑互动公司对指控无异议,杨飞等三人也均表示认罪。

  公诉机关指控:口碑互动公司自2012年至2013年间,多次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有偿删除信息服务,经营数额218200元。在此过程中,杨飞、李金福负责公司的经营,二人共同商议、决策后指派公司员工从事上述活动;杨雪萍及其主管的公关部员工具体实施有偿删除信息活动。

  公诉机关指出,口碑互动公司先后于2012年4月、2013年7月与增城市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桂园公司)签订网络传播服务合同,于2013年5月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保险公司)签订网络公关咨询服务合同。后杨雪萍在杨飞、李金福授意下,安排其主管的公关部员工联系郅某某(另案处理)等人,为碧桂园公司、新华保险公司提供删除互联网负面信息服务。为此,口碑互动公司向碧桂园公司分别收取删除费用98100元、30100元,向新华保险公司收取删除费用90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口碑互动公司无视国家法律,违反国家规定,为牟取经济利益,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杨飞、李金福作为口碑互动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组织、策划、实施非法经营活动,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雪萍直接参与实施口碑互动公司的非法经营活动,系直接责任人员。口碑互动公司及杨飞、李金福、杨雪萍的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根据杨飞、李金福、杨雪萍的供述,为客户提供有偿删帖服务是行业内的潜规则,大多数网络公关公司都会提供类似的服务;口碑互动公司的工作流程是由舆情监测部门为客户提供舆情监测服务并报告舆情情况,客户认为其中有不实报道或负面信息,往往会向公司的客户服务部门提出删除或优化的要求。针对客户的要求,客户服务部会通知公关部联系网站处理;对于客户要求删除的信息,口碑互动公司一般不会就真实性进行核实,而只是针对客户的要求进行处理,具体的处理方式包括正常的投诉和联系第三方处理,其中正常的投诉不会产生费用,联系第三方处理则主要是通过具有相应资源的中介公司或个人联系网站编辑删除,这种方式往往会产生删帖费用;具有媒介资源的这些中介公司和个人甚至建有专门的QQ群,用于联系有偿删帖和有偿发布信息服务,至于付费方式则往往是转入上述人员的个人支付宝账户。据主管公司财务的法定代表人李金福介绍,案发前,公司平均每年的营业收入都在七、八千万。杨飞表示,除了提供舆情监测、品牌维护、广告投放等业务外,根据客户的要求,公司还提供有偿删帖服务,这项服务内容甚至直接写入合同;公司的客户主要是国内大型企业,且大多是上市公司,口碑互动公司在互联网营销策划方面具有一定影响力。

  庭审中,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进行了充分的辩论。口碑互动公司辩护人主张公司一贯守法经营,且曾获得多项荣誉,主观上并无犯罪的故意;有偿删帖并非口碑互动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相关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额的比例也极低,经营数额显著轻微;且2013年9月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公司已立即终止合同,停止开展有偿删帖业务。三被告人的辩护人也分别从主观恶性、认罪态度、悔罪表现、量刑情节等方面进行了罪轻辩护。

  在最后陈述时,杨飞等三人均表示认罪悔罪,并恳请法庭从轻处罚。被告人杨飞表示,自己没有认真学习刑法,今天站在被告席上,是个教训,这15个月认真学习了法律,希望得到宽大处理。李金福表示,服从法院的判决。杨雪萍表示,认识到自己是有罪的,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希望法律从轻处罚。

  庭审持续了4个小时,至下午1时许结束,法庭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