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路费让同伙来海口共谋盗窃 两男子最终锒铛入狱

23.07.2020  23:56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23日从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获悉,广西男子某东游手好闲,平日不务正业,心生歹念,便联系在海口的朋友覃某明,两人商议共同盗窃。最后,两人也为自己的行为而锒铛入狱。

      经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11月中旬,覃某东联系在海口市的被告人覃某明共谋盗窃,覃某明遂出资300元让覃某东从广西到海口市。2019年11月16日17时许,二人携带开锁工具在海口市某小区分头寻找作案目标,覃某东撬开该小区3栋3单元402房,盗取被害人肖某家里的项链2条、耳环1枚、戒指1枚、手链1条及纪念币1套等物品。覃某明未能找到合适目标实施盗窃,二人遂离开作案现场。覃某东将销赃所得的755元用于酒店开房及吃喝最终挥霍一空。

      2019年11月19日,公安民警在海口市美兰区XX酒店附近抓获被告人覃某东、覃某明。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覃某东、覃某明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覃某东、覃某明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覃某东、覃某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据此,美兰法院依法以覃某东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覃某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