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灾居民可申购保障房
16.08.2014 16:46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海南日报海口8月14日讯(记者邵长春通讯员卜凡中实习生周川又)超强台风“威马逊”对我省部分市县城镇居民家庭住房造成严重影响,为妥善安置受灾城镇居民基本生活,切实满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扩大灾后城镇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结合我省棚户区改造,做好受灾居民受损房屋建设工作。各市县政府要将受损房屋建设列入城市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和城中村改造相关规划中统筹考虑,整合、调整改造项目,有序开展棚户区改造和受损房屋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现有安置住房要优先安排改造区的受灾居民。
同时,我省将适当调整保障性住房范围,受灾居民家庭可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灾后无住房或房屋受损严重的居民,可按市县政府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当地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购买当地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并在建成项目中尽快优先予以安排。
此外,我省还将适当调整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加大住房保障力度。保障性住房房源充裕的市县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居民收入水平、住房状况等,合理确定、适当降低门槛,于2014年8月底前对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财产)的具体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合理确定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准入条件,包括收入线、社保年限和居住年限等。
《通知》还要求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各市县政府要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的审核和监督,实行分配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全程公开,并在政府网站和项目建设地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6.08.2014 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