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受损房屋补助办法出台:屋顶受损小于5平方米不补

05.08.2014  10:25

      原标题:文昌受损房屋补助办法:屋顶受损小于5平米不补

      文昌市政府近日出台“文府〔2014〕164号”红头文件,对于今年第九号台风“威马逊”中受损房屋重建和政府补助及补助对象做出初步界定。文件中规定:在村里或本省其他地方拥有两处及以上住房,其中有一处未受到损坏的不享受补助;屋顶受损面积小于5平方米的,原则上由受灾群众自筹资金修复。

      文昌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第9号超强台风损毁居住房屋重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为提高房屋抗灾能力,积极引导受灾群众建设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对灾后继续建设传统瓦房的,要改进建筑工艺和建筑材料,提高抗风能力。

      ——要加快灾后损毁房屋重建工作,保证受灾群众在2014年12月31日前住进安全房屋;对因风受灾的五保户、孤儿、低保对象、特困家庭等收入低、没有自建房能力的家庭,实行政府基本保障制度。

      ——受灾村庄要统一规划,分步建设;对灾后房屋倒塌数量多、房屋损毁严重或地势低洼的村庄,在征得村民同意的前提下,可采取以村为单位在原址或另行选址进行整体规划重建。

      ——鼓励受灾群众以贷款等方式自主筹集房屋重建资金,政府将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同时发动社会帮扶。

      ——住建部门要对重建房屋给予设计指导,注重防灾功能的同时保留文昌传统建筑的风格。

      ——房屋重建采取先行试点,然后推开的办法。具体试点地区和方案随后下发。

      ——住建部门要组织做好建筑工技能和安全常识培训,管理好建筑工匠队伍。

      政府对此次受灾群众房屋补助的补助对象和范围是,原则上对因9号超强台风居住房屋损毁的文昌市农业户口家庭(包括农场职工)给予补助。特殊情况个案处理。

      房屋重建和修缮的资金补助标准,将根据省有关政策和文昌市财力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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