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苏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4.25”发生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处罚问题的通报

09.07.2015  17:56
 

 

琼建质〔2015〕158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江苏苏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
4.25”发生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处罚问题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

  2015年4月25日,江苏苏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城投·长信蓝郡”(一期)公寓项目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25日20时30分左右,2名施工工人在进行维修井架顶部轮轴作业时,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不慎从高空坠落,当场死亡。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厅决定做出暂停江苏苏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我省承接新的施工业务2个月资格的处罚,暂停期自2015年7月10日至9月10日止。同时我厅将把该事故抄送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其公司及相关人员依法进行处理。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按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加强隐患排查,督促问题整改,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江苏苏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对本公司在海南所有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工作,并将检查整改情况报我厅,我厅将适时开展抽查。

  今年我省建筑工地安全事故呈多发趋势,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实施安全质量行为的履约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检查和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引以为戒,认真履行法定安全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措施。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调查、分析、研究,同时要加强台风汛期和高温季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