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十部门联合发布金融支持海南自贸港重点园区指导意见
为推动金融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高质量发展,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银保监局等十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四大方面提出十二条举措,明确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务对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意见》指出,金融部门要高度重视,合理调配金融资源,创新金融工具和产品,抓住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发展的战略机遇,支持和推进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科学发展。
加大信贷供给 提供“一园一策”“一企一策”的金融服务方案
《意见》要求,要着力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为重点园区和地方国有企业提供“一园一策”“一企一策”的金融服务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要在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内设立科技支行或将现有分支机构改造为科技支行,提升对园区内市场主体的服务能力。
要求全国性金融机构要争取把本系统内全国最优质的客户吸引到海南。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要加大“先导性”信贷投入,助力夯实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建设基础。各保险机构要创新保险产品,围绕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发展需求,发挥保险业在园区安全生产、公共安全、医疗纠纷、新药创制、污染治理等领域的辅助社会治理作用。
《意见》要求增加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有效信贷供给,国有大型银行海南省分行以及海南银行2021年对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信贷增速要力争不低于本行企业贷款增速。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专注政策性业务领域,为园区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整体融资规划服务,不断加大政策性贷款支持力度。
同时,要加大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直接融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支持和参与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建设;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加大对重点园区的支持力度;支持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意见》鼓励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运用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建设。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投资基金,支持各园区围绕产业定位,打造主题产业子基金,推动形成“一园区、一基金”的发展格局,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支持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内建设。
优化金融环境 疏通重点园区融资堵点
在优化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信用环境方面,要求引导自贸港重点园区运营公司和园区入驻企业以及参与园区建设的省(市)属重点国有企业与国内外金融机构、评级机构开展合作,对标国内国际信用主流评级标准,有针对性地提升信用评级。加强海南省公共信用信息数据的共享和应用,支持市场化征信机构依法依规获取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研发适应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的征信产品。
在改善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产业链供应链融资环境方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依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为重点园区内企业办理应收账款质押、政府采购供应链融资、订单融资、仓单融资等动产和权利担保质押融资。加强知识产权评估、登记、托管、流转服务,在重点园区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授权、快速维权绿色通道,支持金融机构围绕知识产权创新融资产品。
《意见》要求,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着力疏通海南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的融资堵点。金融机构要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
而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企业也要主动创造有利于融资的条件。承担和参与自由贸易港重点园区运营、建设任务的地方国有企业要主动去“平台化”,建立以市场化融资为主的融资模式。深度开展政金合作,支持金融机构参与专项债项目的立项、发行以及后期项目融资,避免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和信贷资金形成挤出效应。
发布此《意见》的部门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银保监局、海南证监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海南省国资委、海南省发展改革委、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和海南省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