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工商发布网购消费提示:请谨慎选择微信代购

09.11.2015  14:57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网购狂欢节即将来临,对很多消费者而言,“双十一”意味着极具诱惑的价格折扣,但网购热潮的背后,还有可能隐藏着假冒伪劣、货不对板、退货退款难等消费维权烦恼。

  11月6日,海口市工商局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局发布了“双十一”网购消费提示,并举出三大常见网购消费风险,提醒消费者在网购时保持理性头脑,避免掉入网购消费陷阱。

   购物要防商品假冒伪劣

  去年“双十一”期间,海口市民曾先生花费2037元在淘宝网上购买了一部小米4手机,刚使用3天,就发现其是高仿货。随后曾先生多次与淘宝网售后服务人员沟通,维权至今仍未解决。

  网络购物商品五花八门,销售商家也是遍布全国,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前一定要仔细看好商品和商家的详细信息,最好选择在有较高信誉保证的正规购物网站购买,避免买到假冒伪劣产品。

  网监局提示,去年“双11”过后,海口市工商部门就接到了多起网购商品存在假冒伪劣的投诉。消费者在购物后,一定要查看清楚是否是网店所宣传的商品,如果存在瑕疵或者怀疑是假冒产品,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

   网络支付谨防钓鱼网站诈骗

  “双十一”前夕,很多网络商家大力促销宣传,打开网页常常会跳出一些“双十一”促销弹窗广告,点击进去后就是网店,但这些网店是不是正规呢?消费者一定要警惕有可能是钓鱼网站的骗术,避免财产上的不必要损失。

  网监局提示,网购是钓鱼网站非常活跃的领域,消费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来辨别网站“真假身份”,一是可点击查看网站主页下方的备案信息,并登录工信部官方网站查询其备案号;二是查看网站主页下方是否贴有电子链接标识,正规网站都会在其主页位置公开营业执照刊载信息或者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微信朋友圈消费维权难

  根据省消协今年上半年发布的消费投诉热线报告分析,各类经营主体借助微信平台进行网络营销增多,微信类消费投诉也在增加。今年上半年海南共接到了7件微信消费投诉,其中1件涉及珠宝首饰,金额达8800元,已经调解成功。

  网监局提示,目前微信消费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借微信平台进行商品或店铺的推广,但最终的交易行为还是在淘宝等传统网络购物平台上进行。一旦消费者购物不满意,按照《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样享受“7日内无理由退货”权利。另一种情况就是通过朋友私下里微信聊天完成的私人交易,私人交易缺乏正规证据,无法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权。

  因此,工商提示消费者谨慎选择微信代购,切勿直接汇款购买,可通过淘宝网等第三方网络购物平台付款,并保留聊天记录及银行转账凭证,作为日后维权合法权益证据。(记者孙慧 通讯员吴馥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