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每辆奖励6000元!琼中发布今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奖励办法
日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了《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奖励办法》,明确在琼中县登记上牌的新能源汽车,最高每辆奖励6000元,以此进一步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广新能源汽车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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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对象是指在我省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初次登记上牌且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个人和单位。购车奖励对象以琼中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初次登记上牌办结时间先后排序为准,共奖励280辆。同时,将按照新能源汽车购车价格分档进行一次性奖励。其中,价格在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奖励4000元;价格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含)的,每辆车奖励5000元;价格在20万以上的,每辆车奖励6000元。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为准。
有意向申报奖励的车主可凭申报材料自行到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服务中心提交,并携带身份证、企业/单位证照、车辆购销合同和销售发票、新能源汽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证明等原件,现场查验后归还。申报时间截止2023年1月13日。
此外,凡享受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奖励资金的,车辆自初次登记日期起两年内不得办理过户,违者将取消其奖励资格,并追缴奖励资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对享受补贴车辆过户进行审核。每辆新能源汽车新车只能申领一次县级奖励资金,不可重复领取。对提供车辆虚假信息、骗取奖励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及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企业和个人的责任,并向社会公示。
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并在琼中县完成初次登记上牌且在总量控制内的新能源汽车新车适用本办法。若奖励期间新能源汽车提前达到奖励目标,奖励活动终止,不再进行新增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