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扣发工资植树”:制定结余资金清退方案

05.04.2016  13:33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甘肃省临洮县被曝扣发公务人员一个月工资的10%用于植树,当时政府回应称,也是为了实实在在的把绿化搞上去。当地也会立即制定代扣绿化费结余资金清退方案,对从2013年至2015年的278.6万元结余资金,尽快清退给干部职工。

   政府回应:制定清退方案

  记者了解到,扣除的工资人均大约是400块钱,扣除的理由是"绿化费"或者"树苗费"。其实因为植树劳动量难以量化,国务院2013年已经取消了绿化费的征收,但是每名适龄公民每年义务植树3-5棵的法定义务并没有取消。

  记者昨天晚上电话采访了甘肃省临洮县副县长朱殿铖,他解释说,因为临洮县比较干旱,尤其是近三年的降水量每年以20%的直减速度在下降,所以当地种树很难,成活更难。

  之前有一些事业单位的义务植树活动就开展得不理想,所以他们想出了代扣绿化费,用在雇人植树造林上,种的树木也是适合当地的耐旱品种。不过他们也承认,初衷是为了实实在在把绿化搞上去的事情,在实施上却变成了由财政直接扣款,自愿捐助变成了强制扣款。

  而且这些原本应该尽到植树义务的这部分人员,更加有理由全程不参与植树过程,在客观上是失去了义务植树本来的意义。

  朱殿铖昨天也表示,当地会立即制定代扣绿化费结余资金清退方案,对从2013年至2015年的278.6万元结余资金,尽快清退给干部职工。同时,2016年这个县的机关义务植数绿化活动不再由财政代扣,由职工个人自行按照每人5棵树的要求进行绿化,最后由林业部门检查验收。

   绿化费扣得是否有依据?

  “绿化费”的全称应该是“义务植树绿化费”,这个费用的出处是来自于1982年《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那么办法中也提出,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11岁到60岁,女11岁到55岁,除丧失了劳动能力者外,均应该承担义务植树任务,每人每年植树3-5棵。

  如果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植树义务,需要缴纳绿化费。此后,一些地方也纷纷制定义务植树的条例,“绿化费”的征收标准也不一样,这些都是为了督促公民履行植树义务的一个手段。但是由于植树劳动量难以量化、不具有一定的操作性,与其通过补缴绿化费、罚款等强制性方法,还不如鼓励老百姓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履行植树义务,引导公民增强绿化意识,因此,早在2013年,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就发出了通知,决定自当年8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33项行政事业性的收费,绿化费就是其中之一。并强调“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

  在生活中,其实大部分人都不太清楚每人每年要义务植树3-5棵的规定。而有部分人虽然也参与了植树活动,但是对于参加植树活动的热情却并不高。义务植树不应该收绿化费,只出钱不出力的做法也有违公民义务植树的初衷。但是,按照现有规定,公民一年要完成3-5棵的植树义务,要尽好这份责任,也不是每年在植树节走个形式那么简单。

  如何鼓励公民积极主动完成植树义务,避免出现植树流于形式主义,还需要有更好的办法。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人士就表示,今后要完善全民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以及长效机制,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同时要抓紧修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尽快颁布实施《全民义务的植树条例》,制订和完善义务植树的地方性法规。(记者焦健)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