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展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带动农民增收近90亿

01.09.2016  14:07

  记者光明

  “我们基地里套种的南瓜前不久已经卖了20多万元,今年底明年初,基地莲雾的产值可达160万元。”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茄苪村村委会主任、合作社理事长王琼带领福宝村12户农户发展莲雾种植,他说,预计2018年后的年产值可达350万元。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省以发展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抓手,目前合作社累计达到14168家,带动农户数达40万户,农户增加收入达892453万元。

  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民增收

  三江镇茄苪村福宝村民小组村民的经济来源以橡胶种植为主,2014年,“威马逊”和“海鸥”两场强台风连续来袭,村里主要的经济作物橡胶树损失严重。王琼联合茄苪村福宝村民小组的12户村民,成立了莲雾种养专业合作社,农户以土地入股的方式成为合作社的成员,整个基地由王琼个人投资进行开发建设。成员在基地里劳动可以拿工资,在莲雾上市后还可以获得基地4成的利润分成。今年6月,莲雾刚成熟,便有商户开始收购,远销国内各个省市。

  三门坡金绿果水果产销专业合作社带领村民种植荔枝,当天采摘的新鲜荔枝就被装上冷冻货车,立刻运往内陆省份。荔枝不但带动了三门坡地区农业经济,更是带动了当地整个经济。

  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在税收、用地、用电、交通、融资等方面,制定扶持专业合作社政策。加快培育壮大了一批规范性的农业企业,树立一批典型农业企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增加农业企业市场抗风险的能力。农业企业与农户相应结成利益共同体,市场、企业与农户形成利益共同体,龙头企业通过联结农户并与农户建立协作关系,这种承诺协作关系包括提供种子、种苗、技术、部分资金等,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单个农民合作组织补助30万元

  我省结合农民小额贷款政策,针对农业企业发展资金困难的现象,加大对农业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金融资金支持力度,加大贷款发放额度。探索新型担保方式,与经办银行深入农业企业调研担保物质,在保障风险的前提下,加快贷款发放进度,力争以更快的速度,更高的额度支持农业企业发放贷款,解决农业企业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海口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海口重点扶持具备一定产业基础和规模、辐射带动能力强、运行机制规范、民主管理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不断增强农民合作社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采取直接补助方式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原则上单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直接补助资金为3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1,且不得以其他财政资金冲抵自筹资金。

  在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过程中,我省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广名优新品种,创自己的品牌。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大力发展高标准原料基地、精深农产品加工,拓展包装储藏、物流配送和市场营销等,打造完整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

  (海口网9月1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