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互联网产业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12.06.2015  19:35

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海南省人民政府6月6日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互联网产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一、《若干意见》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互联网已经成为当前非常重要的生产力,美、欧、日等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相继提出了互联网发展战略。今年全国“两会”上,我国正式把“互联网+”上升为国家战略,随即密集出台政策措施和行动计划,要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福建、贵州、湖南、江苏、吉林、河南、重庆等省市相继制定出台本地区的产业发展计划和扶持政策,纷纷抢占互联网产业的制高点。兄弟省市的政策措施,思想很解放,力度很大,倒逼我们必须拿出更具吸引力、更有操作性和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互联网产业发展。早在6年前,省委、省政府决定建设海南生态软件园,积极培育发展互联网和信息产业;近几年,软件园发展势头很好,为迎接新一轮互联网经济热潮奠定了良好基础。罗保铭书记5月19日视察海南生态软件园时指出,“海南一定要抓住‘互联网+’这一重大机遇,绝不能延误这班车”。刘赐贵省长一到海南工作,就把发展互联网产业、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水平、发挥后发优势的重中之重工作,4月份连续召开了两次座谈会,对互联网产业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一系列目标要求。

我省发展互联网产业具有一定优势,但支撑互联网产业发展最重要的人才、研发力量和产业环境等是我们的弱项,目前的互联网产业还处于培育和起步阶段,要在“十三五”期间把互联网产业培育成为我省的支柱产业,需要政府发挥好“有形的手”,主动作为、大胆作为、强力推进,根据互联网产业特征,出台更具吸引力和针对性的政策,突破互联网产业的发展瓶颈。

我们如果抓不住这次发展机遇,错过的将不仅仅是一个产业,而是一个时代。为此,出台海南省加快发展互联网产业的若干意见十分迫切、十分重要。

 

二、《若干意见》希望着力解决哪几个方面的问题?

 

若干意见》将着力解决三个方面问题:一是突出互联网经济的重大机遇及重要地位,在强化领导、规划引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明确市县责任目标等方面,提出具体的措施及要求。二是根据互联网产业创新创业、竞争激烈等特点,结合经济特区优势,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形成具有我省竞争优势的特色政策。三是针对我省的产业基础较弱、产业生态不健全等实际,立足打基础,从引进项目与人才、壮大本土企业与留住人才、培育壮大产业入手,突出解决制约我省发展互联网产业的政务服务、人才、配套、金融创新等瓶颈问题。

 

三、海南省互联网产业的发展重点和目标是什么?

 

若干意见》提出要充分利用我省生态优势、经济特区优势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的优势,以互联网产业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为突破口,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研发设计、数字内容、游戏动漫、大数据、物联网、卫星导航、服务外包、海洋电子等互联网产业,积极实施“互联网+”战略,全力推动互联网在旅游、农业、医疗、教育、文化等行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知名互联网龙头企业,建成一批产业集中区和创新创业平台,形成互联网产业集群,把互联网产业打造成我省支柱产业,实现2020年产业规模超过1000亿元的目标。

 

四、海南省如何对互联网产业发展进行空间布局?

 

海南省将从产业园区、众创空间、楼宇经济、互联网小镇四个维度共同打造互联网产业发展空间布局:一是集中打造以海南生态软件园、海口国家高新区为核心的琼北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以三亚创意产业园、陵水清水湾国际信息产业园为核心的琼南创新创意产业基地,引导互联网企业园区化、聚集化发展;二是鼓励海口、三亚、儋州等城市在中心城区规划发展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研发设计、数字内容、服务外包等楼宇经济;三是支持有条件的市县构建一批有效满足大众创新创业需求、具有较强专业化服务能力的众创空间、创业街区、大学科技园等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四是支持海口市规划建设“产城融合”式互联网产业新型园区—“互联网产业小镇”。

 

五、信息基础设施是互联网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石,海南将如何加快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撑互联网产业发展?

若干意见》提出把信息基础设施与水、电、路一样作为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全省总体规划,实施专项行动,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的统筹推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奖励和补贴等方式,鼓励公共场所免费开放WiFi热点接入、推进光纤入户。积极推动通信光缆、管道、基站、机房等信息基础设施与地下综合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和住宅及商业建筑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市政设施、公路、铁路、机场、城市轨道等公共设施以及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公共机构、公共服务场所等所属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要率先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开放,提供通行便利,保障公平进入,禁止巧立名目收取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进一步完善新建住宅小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规划建设和验收备案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规范,落实小区红线内通信管道等配套设施建设。

若干意见》同时提出2015年光纤发展、宽带普及率、宽带速率等主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2016年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017年达到全国领先水平的三年奋斗目标。

 

六、我省设立的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哪些特点?

在经济进入新常态、财政收入增长乏力的大背景下,省政府决定每年统筹不少于5亿元资金设立海南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支持互联网创业项目孵化、市场主体培育、创新创业平台打造、产业园区发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人才引进培养、产业环境营造等。这是海南省委省政府决定把互联网产业打造成“十三五”新经济增长点重中之重的决心体现。在资金扶持方式上,为确保资金投入的高效率及监管的安全,根据互联网产业特点,提出了以股权投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市场化运作方式为主,直接事后补贴奖励为辅的扶持方式。事后补贴奖励主要是用于通过房租补贴吸引创业团队进驻园区和众创空间,通过社会保险补贴吸引和留住人才,通过奖励引进龙头企业和培育本土企业。

 

七、我省互联网产业正处起步爬坡阶段,现有产业规模小,要实现跨越式发展,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是重中之重。《若干意见》在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培育省内骨干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等三个层面提出哪些扶持政策?

 

(一)在引进行业龙头企业方面,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中国电子信息100强企业、中国软件100强企业、中国互联网100强企业、全球软件500强企业),其总部整体迁入我省,或在我省设立区域性总部、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一次性给予500万元以内落户奖励,对于产业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可采取“一企一策”方式予以特殊支持。

(二)在培育省内骨干企业方面,以购买服务、特许经营等方式将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信息资源优先委托省内企业运营开发。针对我省重点发展的15个互联网垂直细分领域,每个领域选拔2-3家代表性企业,采取“一企一策”方式进行重点培育。对当年营业收入4000万元以上、年增幅超过30%的互联网企业,视其规模和增速,一次性给予不超过500万元成长奖励。对企业开展的创新项目根据相关研发支出给予适当补贴。

(三)在扶持中小微企业方面,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扶持互联网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在资金扶持上,每年将设立约2亿元的风险投资基金,以天使投资运作方式,不设抵押担保条件、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专项投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商业模式新的互联网企业。在银行融资上,省政府与银行合作建立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银行对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和信用贷款。

 

八、人才匮乏是我省发展互联网产业的最大短板,《若干意见》如何破解人才引进和留住人才等难题?

 

(一)制定了一条普惠政策:对已经在海南互联网企业工作或准备到海南互联网企业工作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只要与企业签订3年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50%补贴,一年一补,连续补贴3年。

(二)对于高端人才(在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中层管理人员和骨干技术人员),除享受人才普惠政策外,还给予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的3年全额租房补贴。工作满3年后,分期给予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50%购房补贴,最高补贴50万元。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户口可选择在海口市或企业所在市县落户。

(三)对于琼籍回乡工作人才(在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本科以上学历琼籍人才)享受高端人才同样的社保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和落户海口等倾斜性优惠政策。

(四)对于创业人才,除享受以上人才优惠政策以外,按照本人(团队)实际投资额(不含银行贷款)1∶1的比例给予风险投资基金扶持,并按实际需求3年免费提供面积500平方米以内的办公用房。

 

九、国家提出要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互联网产业是创新创业的主战场,《若干意见》在营造创业氛围方面有哪些政策设计?

 

结合国家即将出台的《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若干意见》从创业资金扶持、创业平台建设和创业活动举办等方面进行了政策设计。

(一)给予高端人才创业最高500万元的创业资金扶持,给予其它创业人员300万元以内的天使投资扶持,并提供免费的办公场所,营造拎包就可以到海南创业的氛围。

(二)采取“政府主导、企业运营”模式,重点打造2-3个大型综合性创新创业平台,为互联网创业个人、创业团队和创业企业提供免费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三)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大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和运营各种互联网众创空间,给予200万元以内的初期开办费用扶持和50%的房租、网络接入等各种服务费用补贴。同时,对每辅导成功一家企业或团队给予众创空间6万元额度的资金扶持。

(四)每年以海南省政府名义举办一次全国性的互联网创业大赛,拿出300万元奖励竞赛优胜者。对落户海南的优胜创业项目经评估后给予10万元--100万元的风险投资。

(五)鼓励社会机构和企业在海南举办各种大型互联网相关会议、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创业论坛等各类创业招商活动,按照其举办规模和招商效果,给予活动实际支出不超过30%的补助,最高500万元。

 

十、政府许多现行制度已不适应互联网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若干意见》在制度改革方面有哪些突破和创新?

如何在制定政策中突破一些制度障碍或者有新的创新,是这次出台政策突出考虑的一个重点。我们主要围绕风险投资、银行贷款、土地政策、市场培育、政务服务和产业平台等六大领域提出一些创新改革举措。

(一)在风险投资方面。针对市场上的风险投资主要将精力放在那些有一定成熟度和规模的企业上,对那些初创期的企业,由于风险太高,风险投资一般看不上、不愿投、不敢投。因此,《若干意见》提出了全部由政府出资设立的互联网风险投资基金,对银行和风险投资看不上的创业个人、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以天使运作方式进行参股投资,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金融保障。

(二)在银行贷款方面。由于互联网企业是典型的“轻资产”行业,没有任何固定资产抵押,很难得到银行的贷款,《若干意见》提出了由政府和银行联合建立企业融资风险奖补偿机制,鼓励和支持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股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和信用贷款。

(三)在土地政策方面。提出在城市建设用地中增加“研发设计产业用地”分类,以工业用地的基准地价、结合产业政策确定底价,有利于互联网企业能够以比较优惠的土地价格建设研发设计基地。对省重大的互联网产业项目,还可以按照产业用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供给生活配套用地,为企业员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有效解决企业员工住房问题。

(四)在市场培育方面。提出发挥特区立法等优势,建立政府数据资产登记制度,有序向社会开放公共服务和支撑经济发展相关的数据资源。鼓励和引导大数据龙头企业在海南设立数据运营公司,通过市场化运营机制,开展数据增值应用。现时整合省直部门信息化建设资金,按照全省“一盘棋”总体思路,集中财力加快全省“互联网+”战略实施,培育信息产业市场,带动全省互联网产业发展。

(五)在政务服务方面,主要提出了推广互联网产业负面清单监管模式、推行工商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试点、积极推进电子发票制度、研究出台股权交易相关鼓励政策、简化各类行政审批手续、在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中增加研发设计产业用地分类、为互联网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等措施,切实解决互联网企业发展过程中碰到的实际问题,释放制度创新带来的互联网发展红利。但是,适应互联网产业发展的制度创新是一个新课题,需要不断探索,因此,政策专门向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县政府提出根据互联网产业特点进行制度创新、提高服务效能的要求。

(六)在产业平台服务方面,提出了设立海南省信息产业平台公司,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指导下,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承担政府战略性产业发展投资职能,参与产业招商、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互联网产业投资及风险投资基金的统筹与管理等工作,为互联网企业融资和服务提供一系列服务,化解互联网企业融资难和服务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