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警方首开10万元“反恐罚单”

08.09.2017  03:32

  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大同派出所辖区的明月楼大酒店、龙泉大酒店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被责令整改后,9月1日再次检查发现两家酒店拒不改正,大同派出所依法向两家酒店开出了10万元“反恐罚单”。据悉,这也是海口警方首次开出的高额“反恐罚单”。

  8月8日,在海南省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检查过程中,发现大同派出所辖区内的明月楼大酒店、龙泉大酒店未按规定登记旅客信息。在接到通报后,大同派出所负责人立即安排民警开展相关工作,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对上述两家酒店分别罚款500元人民币并下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酒店立即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9月1日,大同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对明月楼大酒店和龙泉大酒店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这两家酒店拒不改正,依旧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提供服务,大同派出所立即对两家酒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86条第2款之规定,分别做出行政罚款10万元,同时对前台服务员做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警方表示,希望此次开出的两张高额罚单能引起各酒店对反恐怖主义活动的重视,提高自身的反恐怖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到反对恐怖主义活动的行列中来。

  去年,三亚某酒店因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三亚警方依法对该酒店管理公司开出行政罚款10万元的“反恐罚单”。今年以来,云南、浙江等地警方,相继开出过10万元金额的“反恐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