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邀女友吃饭被拒绝打人抢手机 被女友持刀重伤
21.08.2014 16:56
本文来源: 中新网海南频道
被告人林某(女,现年22岁,海南省文昌市人)因与男友发生争执并遭其殴打,一怒之下持刀重伤男友,酿下大祸,虽主动自首并积极赔偿,但仍受到了刑事处罚。近日,琼山区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经审理查明,2013年9月7日23时许,黄某到海口市某连锁酒店员工宿舍,找女朋友即被告人林某吃夜餐。林某以双方已分手为由拒绝了黄某的要求。双方发生争执后,黄某殴打林某,并抢夺林某使用的手机,林某持小刀割伤黄某脸部及身上多处。经海口市琼山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黄某的损伤为重伤;林某的损伤为轻微伤。经海南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鉴定,黄某所受损伤未构成伤残。
2013年11月9日,被告人林某到海口市公安局云露派出所投案。在黄某住院治疗期间,被告人林某到医院护理,并赔偿医疗费1万元。在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调解,林某与黄某达成赔偿协议,再赔偿黄某4万元,得到黄某谅解。法院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记者李关平 通讯员柳柯 胡德强)
本文来源: 中新网海南频道
21.08.2014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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