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友加下架”给低俗炒作戴上法治“紧箍咒”

29.10.2014  15:38

  杨朝清

  记者近日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了解到,国家网信办对涉嫌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的移动社交软件“友加”依法采取暂停接入服务措施,责令整改,并通知主要应用商店下架该软件,同时正协调有关部门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依法查处。(10月28日 中青在线)

  在注意力经济时代,一些商家为了吸引公众的眼球,不惜角色失范、底线失守甚至达到了无所不用其极的地步。在“看点就是卖点”、“注意力就是生产力”的扭曲价值观的裹挟下,“友加”软件炮制了“95后萌妹用身体换旅行”、“挖掘机车震”等虚假信息进行色情营销炒作,既违反了传统道德,也背离了法律规范,难免要接受规训与惩罚。

  著名社会学家夏学銮指出,作为当前八种不良社会心态之一,“炒作”源于寂寞;当人的三种需要——包容、情感、控制得不到满足就寂寞,寂寞的人最容易炒作。炒作的目的就是为了引起社会的注意,“友加”软件通过低俗炒作的方式追名逐利,根源在于规则敬畏意识的缺失和公共精神的淡漠。

  在日常生活中,对规范的知晓并不等于对规范的实施,规范既可能被执行,也可能被违反和破坏。商家违反规范就会受到惩罚并被认定为失范者,这样的后果只是其中一种可能性,也可能没有被抓住、没有被问责。主观上的侥幸、投机心理,客观上的违约成本不高,都有可能导致一些商家“剑走偏锋”,在利益的驱动下铤而走险。

  使用网络的人们一旦背离规则意识和公共精神,网络资源就可能陷入“公地悲剧”,遭遇过度开发和利用。人们在虚拟世界中发布信息、建构角色、表达情绪、社会互动,尽情享受信息社会的便利与快捷;可是,每个人都觉得应该有人为“公地”负责,却又不愿承担相应的责任,其结果是“人人有责”变成了“人人无责”,网络生态“公地”因此惨遭荼毒。

  市场经济说到底也是一种法治经济, “友加”软件未能落实管理主体责任,是对网络低俗炒作某种程度的漠视甚至纵容,必然要为“恶果”付出代价。就此而言,提高违规成本,给网络低俗炒作戴上“紧箍咒”,有助于净化网络生态,催生网络文明,让网络资源更好地服务老百姓。

  神奇的网络,以不可思议的力量缩短着世界的连接距离,也改变乃至塑造了许多人的生活方式。可是,互联网的开放和包容,也滋长了“藏污纳垢”的空间,互联网也成为某些人谋取不法利益的工具。“友加下架”犹如一面镜子,提醒和警示着我们: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企业通过违法手段获取不当收益,不可避免要遭遇法律“亮剑”。让违法行为得到合理、公正的惩罚,是法治中国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