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提高抗战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医疗待遇

03.09.2015  08:13

  海南网台9月3日消息: 据从省委老干部局获悉,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为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老同志的关怀和照顾,中央决定提高抗战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离休干部的医疗待遇。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1954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尚未享受副省(部)长级医疗待遇的副厅局级离休干部,提高享受按副省(部)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待遇”的文件要求,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提高抗战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医疗待遇审核工作,并及时报送省委审批。省委书记罗保铭批示“中央英明、大好事、好政策、落实好”。

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前,经省委同意,我省45名抗战离休干部提高享受按照副省(部)长级标准报销医疗费待遇。我省有关部门将按照罗保铭书记的批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及时把中央、省委的关怀和温暖送到老干部的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