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扶贫办原主任梁有豪严重违纪被全县通报

03.06.2015  11:43

      【原标题】陵水县扶贫办原主任梁有豪严重违纪被全县通报

      6月2日,据海南廉政网消息,陵水县委印发《关于梁有豪严重违纪案件及其教训的通报》,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陵水县扶贫办原主任梁有豪违纪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通报指出,2011年至2013年,在实施贫困村种植橡胶、种植瓜菜、养猪等项目过程中,梁有豪为规避公开招标,将7笔百万元(含百万元)以上的扶贫专项资金,拆分成17笔百万元以下标的进行邀标,其行为构成违反财经纪律错误;在化肥采购工作中,梁有豪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采购及验收,导致县扶贫办花费671.3万元采购到伪劣化肥1940.15吨,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错误;在山羊、橡胶苗、芒果苗等扶贫物资采购过程中,梁有豪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错误。2015年5月4日,经县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梁有豪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通报认为,梁有豪违纪主要原因:一是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党性原则缺失;二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藐视法规制度;三是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谋取私利;四是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干事、不担事,不作为、乱作为。

      通报强调,县纪委要坚持做到: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的违纪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顶风违纪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