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积极组织开展“好警嫂”推选宣传活动
今年四月初,海南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根据公安部、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好警嫂”推选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全省公安系统内积极组织开展推选宣传“好警嫂”活动。此项活动受到省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江伟的高度重视,他多次过问“好警嫂”推荐活动的进展情况,并强调,警功章有警嫂的一半,不能忽视警嫂对我省公安事业的支持和贡献,要以组织开展推选“好警嫂”活动为契机,认真宣传我省好警嫂的突出事迹,以此来激励警心、弘扬传统家庭美德和进一步展示我省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在省厅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指导下,海南公安机关开展推选宣传“好警嫂”活动如火如荼,省厅政治部在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的基础上积极向公安部宣传局推荐六名“好警嫂”侯选人。
为了确保“好警嫂”侯选人的质量过关,根据省厅政治部领导的指示,4月17—19日,厅政治部宣传处组织3个考核组,对6名经筛选后确定的警嫂进行实地考核。经过考核后,海南省厅政治部决定向公安部宣传局推报这六名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好警嫂”侯选人。
根据公安部的要求,海南省厅政治部统一组织“好警嫂”侯选人单位拍摄视频资料,用于展示“好警嫂”侯选人的风采。在拍摄视频的过程中,各侯选人单位均邀请了电视台的专业记者参与拍摄,并对片子严格审核把关,如东方市公安局多次不计成本重新拍摄制作警嫂宣传片,直到局领导满意才过关。
4月30日,在公安部举行仪式启动“好警嫂”推选宣传活动之时,海南省公安厅宣传“好警嫂”的活动也宣告正式开始,省厅宣传处将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微视的新媒体平台以及联合省内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扬好警嫂的优秀事迹,让更多的好警嫂广为人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