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印发星级志愿者评定与激励回馈暂行办法
海口网7月27日消息(记者孙衍玲)日前,《海口市星级志愿者评定与激励回馈暂行办法》印发,对志愿者嘉许激励、星级评定、适当回馈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多样激励回馈普及全市超过26万名志愿者。
依据《办法》,星级志愿者评定主要以服务时长为标准,志愿者注册后,凡是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300小时、600小时、1000小时和1500小时的志愿者,可以依次申请评定为一至五星级志愿者。志愿者星级申报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星级志愿者服务时长认证时效为2年,2年后重新认证。
星级志愿者认定后,由评定机关统一在注册志愿者服务证上进行标注。各相关单位通过激励机制对星级志愿者进行嘉许。以精神嘉许为主、物质嘉许为辅的嘉许原则对志愿者予以回馈。
《办法》鼓励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性组织对本单位的志愿服务组织及个人定期给予表彰和奖励;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将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表现纳入学分评定和“美德少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相关荣誉的评定标准体系;鼓励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保险企业、爱心人士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保险等基本保险。
根据实际情况,鼓励爱心企业向星级志愿者赠阅报纸、赠送公交优惠卡、体育场馆优惠使用卡、城市旅游年票、享受免费体检等;市级以上优秀志愿者原则上应从三星以上志愿者中产生;三星以上志愿者可优先推荐参评“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先推荐参评“劳动模范”“杰出青年”“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在同等条件下,各级志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可优先推荐参评各级文明单位。
党员、团员志愿者除了享受志愿者回馈激励政策外,还享受以下激励政策:鼓励各单位在开展党员、团员等各类评优评先时,将志愿服务时长和表现作为重要条件;在发展党员、团员时,将其参加志愿服务时长及表现列入考察标准。
除了以上嘉许回馈外,星级志愿者还可享受一定的社会服务。对突发重病、事故的困难志愿者可向市民政部门申请救助;对生活困难、遭受重大意外的优秀志愿者,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给予相应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扶;志愿者可以依据个人志愿服务时长兑换志愿服务或社区养老机构的爱心服务。
同时,海口还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电台、网络等各种社会媒介,树立宣传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同时,积极组织开展“最美志愿者”“最美志愿服务社区”“最佳志愿服务项目”“最佳志愿服务组织”“最佳志愿服务站点”“最美志愿服务家庭”,表彰奖励优秀志愿组织和志愿者,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必要的物质或资金支持。另外,邀请优秀志愿者代表参加重大庆典活动,组织优秀志愿者走进基层巡讲、巡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