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规范》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卫生计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预防和控制化学品毒性危害,保障公民健康,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规范》(卫法监发〔2000〕420号)进行了修订,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卫法监发〔2000〕420号文件详细内容请从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