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海南省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
琼卫科教函〔2014〕68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海南医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2004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颁布以来我省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能力发展基本情况,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安排,我厅定于2014年6月开展全省与人体健康有关实验室生物安全能力发展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一)卫生行政部门
海口市、三亚市卫生局。
(二)疾控机构
各市县(区)疾控中心。
(三)医疗机构
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省农垦总医院、省中医院、省农垦三亚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三亚市人民医院、琼海市人民医院、儋州市人民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
(四)其他
高校:海南医学院。
科研机构:海口VTI生物研究院。
二、调查内容和方式
调查内容包括机构基本情况、制度建设、人员培训、实验室业务开展和管理等方面(详见附件)。
被调查单位自行下载和打印相应的调查问卷,根据问卷内容认真填写,一式一份。
三、其他事项
(一)卫生行政部门填写《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填写过程中可向省卫生厅科教处咨询),其余单位填写《业务单位调研表》(见附件2,填写过程中可向省疾控中心咨询)。
(二)各市县(区)疾控中心填写后将盖章的纸质版调查问卷报送至省疾控中心办公室。各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高校、科研机构填写后将盖章的纸质版调查问卷报送至省卫生厅科教处。
(三)以上被调查单位请于2014年6月16日(星期一)17:30前报送。
(四)调查问卷电子版请登录厅科教处公共邮箱进行下载(邮箱: [email protected] ;密码:089865388351)。
省卫生厅科教处联系人及电话:林海,65335569;
省疾控中心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林勇,65338992。
附件:1.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情况调查表
2.业务单位调研表
海南省卫生厅
2014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中国疾控中心实验室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