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中西部市县项目第九期工作总结和第十期项目启动
各有关市、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中西部市县项目自2006年实施以来,迄今共开展九期,极大地提高了中西部地区医疗技术水平和卫生管理水平,促进了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得到省委、省政府及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为进一步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总结第九期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探索改进措施,完善激励办法,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切实做好第十期启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第九期项目工作总结
受援市县委组织部、市县卫生局,省属、海口和三亚市属各医疗卫生机构(支援单位)要就项目实施情况提交一份总结材料。总结内容包括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总结材料要全面、客观地反映一年来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内容要详实,数据要准确。要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总结材料限4000字以内。
二、做好挂职服务和跟班学习人员的考核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中西部市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卫人〔2011〕18号)要求,将对挂职服务和跟班学习人员进行考核。
(一)个人总结。挂职服务和跟班学习人员要认真撰写个人工作、学习总结,并填写《海南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中西部市县项目挂职服务人员考核表》、《海南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中西部市县项目跟班学习人员考核表》(一式四份)。个人总结材料限2000字以内。同时须提交挂职或跟班学习期间照片2张(电子版),类型可包括组织培训、义诊门诊、开展手术等,照片须注明姓名和单位。
(二)组织考核。由受援市县委组织部牵头,协调市县卫生局和受援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挂职服务人员进行考核。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认真听取所在单位(科室)领导和干部职工、服务对象的意见,对挂职人员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并提交挂职服务人员现实表现材料一份。现实表现材料限1000字以内。跟班学习人员的考核由所在学习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
(三)挂职服务和跟班学习人员所在单位、各市县委组织部、各市县卫生局要在《海南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中西部市县项目挂职服务人员考核表》、《海南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中西部市县项目跟班学习人员考核表》上认真填写鉴定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一)项目实施工作先进单位。由省委组织部、省卫生计生育根据平时检查了解的情况和工作总结共同评定。授予对象包括市县委组织部、卫生局、选派单位和接收单位。其中,市县委组织部、卫生局评选名额分别为2个,选派单位、接收单位名额分别为4个。
(二)挂职服务和跟班学习先进个人。分别由挂职服务所在市县和跟班学习所在单位推荐,评选名额分别为6个。每市县、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推荐需由所在市县、跟班学习所在单位填报先进个人推荐表一式四份,书面先进事迹材料一份。
四、做好第九期人员补助发放准备工作
请各市县卫生局认真核实接收的挂职人员和选派的跟班学习人员参与项目情况,准确填报《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中西部市县项目第九期人员服务情况统计表》,以便做好项目人员补助发放工作。
五、做好第十期项目启动准备工作
为做好第十期项目准备工作,请各有关市县结合本地区卫生人才发展实际及医学重点学科、重点专科建设需要,组织县(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填报《海南省中西部市县卫生人才支持需求表》和《海南省中西部市县派出跟班学习和挂职人员推荐表》(一式两份)。其中,每个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需求限报2名,跟班学习人员限推荐2名。
请于2015年8月14日前将《海南省中西部市县卫生人才支持需求表》(附件5)传真至省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其他附件(1-4、6、7)及代表性照片(电子版)务必于2015年8月21日前报送。纸质版统一以A4纸双面打印;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发电子邮件应注明材料标题、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多种材料应打包一并发送,以便查收审核。
本通知可从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联 系 人:贺景锋、贺晶晶
联系电话:65388323、65388331
附件: 1. 海南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中西部市县挂职服务人员考核表
2. 海南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中西部市县跟班学习人员考核表
3. 海南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中西部市县挂职服务人员先进个人推荐表
4. 海南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中西部市县跟班学习人员先进个人推荐表
5. 海南省中西部市县卫生人才支持需求表
6. 海南省中西部市县派出跟班学习和挂职人员推荐表
7. 省卫生人才智力扶持中西部市县项目第九期人员服务情况统计表
表格下载处: 琼卫人12号2015联合3.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