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渡江迈湾水利工程计划今年开工 估算总投资55.4亿元
海口网1月10日消息(记者陈敬儒)省政府日前发出通告称,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计划2016年开工建设。项目初步估算总投资55.4亿元,建成后,可提供约10亿立方米水源,解决我省北部组团城市群经济发展用水短缺问题。
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位于南渡江流域屯昌与澄迈交界处,是我省北部规划的大型水源工程,也是南渡江流域上最后一座大型水利枢纽。2014年8月,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项目建议书已通过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审查,目前正在开展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
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开发任务是以供水、防洪为主,结合改善水生态环境、灌溉和发电等综合利用。该工程的建设,不仅可解决我省北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需求,还可为全岛提供可调配水源,同时还是保障南渡江下游海口市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的控制性水源工程。近期防洪任务主要由下游堤防和松涛水库承担,可使海口和府城地区的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其他主要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远期在中游规划建成迈湾水利枢纽工程,进一步将海口和府城地区的防洪标准提高到100年一遇,将其他主要防护对象的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
为了确保该工程涉及区域实物指标的准确性,避免重复建设,省政府作出规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在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进行一切永久性的基本建设(含扩建和续建),已批准的项目不再建设,在建的项目停止建设。此外,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房屋、仓库、学校、商店、圩亭、加工场、宅地、副业场、砖瓦窑、石灰窑、水井、水池、沼气池、粪井等设施;工厂、企业、矿山、公路、码头、渡口、桥梁、送变电设施、通信设施、广播线路、水利、水电、排灌等工程;墓葬、水准点、纪念碑、风景点等;开荒、造田、造地和种植果树、树木、竹类等经济作物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在实施征地移民安置时一律不予补偿。
省政府还要求,要加强对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占地区和淹没区的户籍管理,严格控制人口的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