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海南大学陈秋云:千秋南海 谁与评说——南海更路簿中的历史公论
更路簿书影。资料图片
【 光明日报 】【作者:陈秋云】【专家视点】
所谓“历史自有公论”,意指人们总是能根据前人活动留下的不可磨灭的历史痕迹对事情的是非曲直做出公正的评论。在南海局势日益紧张的今天,厘清其权属问题自然是解决南海纠纷最为必要的事情。南海千秋历史自有公论:一本本渗透着岁月气息的更路簿小册子必将压垮所谓的南海仲裁那一纸空文。
南海渔民的智慧结晶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是人类活动的基本规律。生活在中国海南文昌、琼海等地的渔民显然以“靠海吃海”为主要生活方式。自明代以来,这一地区的历代渔民便为了生计出海打鱼,在南海进行渔业、航海等海洋开发活动,创造了辉煌的帆船文明,并把他们在长期打鱼过程中形成的智慧结晶记录在一本小册子里,代代相传,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南海更路簿。
南海更路簿,至迟在明末清初就已出现,盛行于清代末期和民国前期,此后世代流传至今;又称“南海更路经”“南海水路经”“更路簿”“水路簿”“更流簿”“针路簿”等,曾广泛存在于海南省琼海、文昌等地渔民手中,它详细记录了西、南、中沙群岛的岛礁名称、准确位置、渔民出海航行针位(航向)、更数(距离)和各到达岛礁的特征,是我国海南省渔民在南海航海实践的经验总结,也是指导渔民生产实践的抄本。在现存的更路簿和航海图中,“更”是重要的航海术语,《古汉语常用字字典》解释为:“更:夜里计时单位,一夜为五更,每更约两小时”,后“更”逐步演变为海上里程单位,一昼夜为十更,每更约水程60里;“路”是指航船在大海上航行的路线;“簿”是指记录的小册子。
国内首次发现更路簿是在1974年。据《人民日报》1976年8月31日报道:1974年春我国考古人员在海南琼海县潭门公社草塘大队进行文物调查时,收集到老渔民苏德柳保存了五十多年的航海针经《水路簿》抄本。这本《水路簿》准确标明了从海南岛到西沙群岛、南沙群岛所经过的地方,以及这些地名相互间的航行罗盘方位和时间、距离,并细致描绘了各个岛屿、沙洲、暗礁、水道的大小、地形、方位等特征。第二次调查时考古人员又收集到一批内容相同的《水路簿》和航海罗盘针。
其后,海南省博物馆、琼海市博物馆以及一些收藏家陆陆续续又发现20余种版本的《更路簿》。海南省博物馆更是在其开馆三周年“大海的方向·华光礁一号沉船特展”上公开展览了被誉为“南海天书”的《顺风东西沙岛更路簿》。
现今,已整理出版的更路簿抄本著作有两本:一是《我国南海诸岛史料汇编》,其中包括了苏德柳抄本《更路簿》、许洪福手抄本《更路簿》、郁玉清抄藏本《定罗经针位》和陈永芹抄存本《西南沙更簿》四个抄本;二是《南海诸岛地名资料汇编》,整理了包括林鸿锦抄本《更路簿》、王国昌抄本《顺风得利》、麦兴铣存《注明东、北海更路簿》、李根深《东海、北海更流部》、蒙全洲口述《去西、南沙的水路簿》以及何纪生先生根据苏德柳等渔民口述整理的《更路簿》综述六个抄本。
航海经验与历史事实的记录
更路簿是对中国渔民南海活动的史实记录,那么它里面究竟写了些什么内容?从各种具体的更路簿抄本来看,各版本更路簿记载的具体内容不尽相同,常见的主要版本有:
(1)苏德柳本《更路簿》。该版本是苏氏父亲于1921年抄自文昌县渔民,由八篇组成,记载往西沙针路29条,地名17处,往南沙航路116条,地名65处,其余都是地方性航路,航线范围扩大到东南亚,因此,苏德柳本不仅是南沙针经,而且是东南亚针经。
(2)许洪福《更路簿》。该版本记录航线较少,前后还有缺页,只有三篇内容,即《看天作恶风》《北海更路注明》和《上东沙头更路注明》,对南沙岛礁航路记载详细,是记录南沙海区最突出的一本,无西沙海区的记载,系统不明,似是从多个本子或在不同时期顺手抄录的。
(3)陈永芹《西南沙更簿》。该版本经清代《更路簿》修改而成,具体成书是在民国时期,该本由两篇组成,分别记录了去西沙航道和往南沙群岛更路,航路比郁玉清本还多。
(4)郁玉清本《定罗经针位》。该本虽然只记录航路针位,但其中记载了许多穿梭于南海各岛礁的航道,并且区分了北风和南风针路,内容、条理都较好。
(5)蒙全洲口述,麦穗整理《去西南沙的水路簿》。该版本记载中线南下最为详细,东线沙较为粗略,下洋各航路未记,南沙航路74条,地名56个,所载各主航道的针路都依据明代以来渔民生产作业的经验记录。
由于每个渔民都会根据自己经验对更路簿进行增删,各个常见版本更路簿内容各有侧重,从宏观上而言,更路簿是南海渔民自明至清末民国初期三百多年间在南海(尤其是西沙、南沙)长期捕捞作业形成的集体作品,各抄本之间既有个性的一面,也有共性的一面,所有的抄本构成一个整体。因此,宏观地看,更路簿的主要内容有:
它记录了海南省琼海、文昌等地渔民出海打鱼的航路;包括打鱼的路线、航向和途径岛屿的准确位置。
它记录了海南省琼海、文昌等地渔民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等地的岛屿、沙洲、暗礁、暗沙、暗滩的命名行为;据统计,南海更路簿中记载的南海诸岛琼人俗名,至迟在明代就已形成。其命名具体,共载西沙群岛琼人俗名38处,南沙群岛琼人俗名88处,共计126处。
它记录了海南省琼海、文昌等地渔民几百年来在西沙、南沙群岛进行渔业、航运、短期种植瓜菜、建设寺庙等开发活动的事实。
综合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而言,更路簿记载了这样一个历史事实:自明代以来,我国海南琼海、文昌等地渔民就已经发现并对南海诸岛进行持续性开发经营作业。
不可回避的民间证据
历代渔民为我们留下了更路簿,更路簿又记载着我国渔民最早发现和开发经营南海的历史事实,这是我国享有南海岛礁及相关水域历史性主权权利的铁证。
依照现代国际法理,先占原则是国际法上确认主权归属的基本原则。先占是指国家占有无主地并取得对它的领土主权,对无主地命名并通过法律程序上升为国际社会认可的标准地名是实践先占原则的重要手段,由此可见,行使命名权作为国家主权行使的重要表现形式,已经成为一种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国际惯例。行使命名权是主权国家行使主权的一项重要表现,而我国早在古代就已对南海诸岛礁进行了命名行为,这在更路簿中有大量记载:更路簿记录了中国南海区域“峙”“线”“塘”等各类地名126处,这些地名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所认定的岛礁沙洲等岛礁种类相对应,并经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际所认可的南海岛礁标准地名。
简言之,通过更路簿我们看到的是我国最早发现、开发和命名南海诸岛并得到国内和国际认可的历史事实;从法理的角度而言,这是我国自明代以来对南海诸岛行使领土主权,并得到国际社会认可的表现。因而,可以说更路簿中的历史公论便是:我国对南海诸岛礁及相关水域享有历史性主权权利。作为民间证据的更路簿是国际上讨论南海争端不可回避的历史真相,应对其在南海主权争端中的地位予以肯定。
(作者为国家社科基金专刊特约撰稿人、海南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