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委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出岛请假备案工作的通知
琼卫人〔2015〕5号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委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
出岛请假备案工作的通知
委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出岛请假备案制度,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管理,严格工作纪律,委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因公或因私出岛需提前向委组织人事处提交《委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出岛请假审批表》,经审核并征得分管委领导同意后,报委主任审批,经委主任批准后,方可出岛。特殊情况经同意可口头先请假后补办手续。返岛后须向委组织人事处销假。
未办理请假备案手续出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一年内未办理请假备案手续出岛累计两次以上(含两次)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委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出岛请假审批表
姓 名 |
| 单位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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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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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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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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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委组织人事处审核意见 |
处室(盖章) 年 月 日 | ||||
分管委领导审批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委主任 审批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销假记录 |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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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