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三级综合医院护理管理评审要素及解析”培训班的通知
琼继教办函〔2016〕4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6年6月下旬和7月下旬分二期在儋州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三级综合医院护理管理评审要素及解析”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6-117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农垦那大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第一期:6月24日14:30-17:30在海南省儋州市农垦那大医院门诊5楼科教处报到,25日—27日在医院俱乐部参加培训。
2、第二期:7月22日14:30-17:30在海南省儋州市农垦那大医院门诊5楼科教处报到,23日—25日在医院俱乐部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护理专业的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广东省南方医院护理部主任周春兰,广东省南方医院护理部副主任周宏珍,海南省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许晨耘,海南省农垦总医院护理部主任李珑及海南省农垦那大医院护理部主任吴媛等护理专家。
五、培训内容
(一)“三甲”评审要素及解析;
(二)人力资源与岗位管理;
(三)护理不良事件分析与改进机制;
(四)护理质量管理与PDCA;
(五)护理科研设计;
(六)护理查房常见存在问题与对策;
(七)紧急意外应急相关培训;
(八)护理论文撰写;
(九)同理心理念教育;
(十)分层培训与实践。
六、其它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学员培训资料费100元/人,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5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6月20日(第一期)及7月18(第二期)日前将《“三级综合医院护理管理评审要素及解析”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或发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以便准备资料。联系人:沈锦萌,电话:23330669。13976802966。
附件:“三级综合医院护理管理评审要素及解析”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三级综合医院护理管理评审要素及解析”培 训班报名回执 (第 期)
姓名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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