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省属公立医院和驻海南部队医院8月26日起取消药品加成

19.08.2017  09:31

      近日,省物价局、省卫计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关于调整省属综合改革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指出,8月26日起,省皮肤病医院、省眼科医院等4家省属公立医院、驻琼部队医院,将正式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药品实行零差价销售,同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医院正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通知指出,省皮肤病医院、省眼科医院、省安宁医院、省干部疗养院4家省属综合改革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70%、财政补助承担25%、医院控制成本承担5%。

      以2014-2016年平均药品差价为基数,结合财政、医保保障情况和医院加强内部管理等因素,按照确定的补偿比例,提高4家省属公立医院诊查费、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中医和部分床位费等医疗服务价格,降低部分检查检验医疗服务价格。其中,驻琼部队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18日上午,记者从省皮肤病医院了解到,目前该医院正在按照规定对信息系统进行更改,同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省干部疗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医院财务部门正在做核算,8月26日起,医院各科室都要严格执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医疗服务价格也会有相应调整。

      11家公立医院已取消药品加成

      据悉,2016年12月26日,海口正式启动取消药品加成改革工作,省人民医院等5家省属公立医院、以及海口市人民医院等6家海口市区属二级及以上医院,全面取消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15%加成比例,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

      该政策实施后,效果显著,让群众得实惠。据海口市医改办发布的相关数据显示,2017年1-5月份,海口6家市区属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药品收入为4888.86万元,人均让利药品费用49.78元;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增加的医疗收入为2899.18万元,人均增加医疗服务费用29.52元。总让利群众约1989.68万元,让利群众人均20.2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