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立医院今起实行“先看病后付费” 市民狂点赞
海口网12月1日消息 (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曾丽园)从12月1日起,海南全省500多家公立医疗机构将全面实施“先看病后付费”支付制度。通过这项措施,可进一步缓解居民“看病贵、看病难”的状况,和谐医患关系。该项支付制度正在海口各大公立医院稳步展开,市民对此也纷纷“点赞”。
海口各公立医院正稳步开展该制度
早在今年的6月10日,海口市市属的5家公立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的全部住院病房就已开展了“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
海口市人民医院医务处主任周艳玲向海口网记者介绍,自2014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市医院共收治享受此模式的病人449人,累计垫付住院费用共计360.71万元,“已经有相当一部分病人因此受益,他们对此项政策赞不绝口。”周艳玲说,“先看病后付费”的支付制度正在市医院稳步开展,凡符合条件的患者都可享受此模式。
新加入该支付模式的海南省中医院今天已开始讨论、制定方案,海南省中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立刻实施“先看病后付费”的支付制度。海南省人民医院的相关负责人则称,虽然医院方面还没有相关规定,但医院的急诊科室一直都是采取“先看病后付费”的方式。
市民对此纷纷点赞称“以人为本”
“先看病后付费”支付制度在海南全省公立医疗机构的全面实施,一改“先交钱后治病”、“没钱不给治病”的传统,进一步缓解了市民“看病贵、看病难”的状况,和谐了医患关系,市民们也对此纷纷点赞。
海口市民杜先生告诉海口网记者,遇到突发紧急状况的时候,由于匆忙身上会带不够看病的钱,“这个时候就会非常焦虑,各种跟医院协商,办各种手续,还要四处找亲戚朋友帮忙取钱。”杜先生说,“先看病后付费”政策实施后就省了好多事:“方便多了。”
市民吴女士则表示,这是医院和患者之间相互信任的表现,也是医院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的体现。吴女士说:“不管有钱没钱,人的生命是第一位的,能够实施这样的制度真的非常好,我们患者也要讲诚信,该付的钱一分也不能少。”
无故欠费不交的将暂停其医保待遇资格
据了解,参加“先看病后付费”的住院患者在住院三天内应向医院提供医保证(卡)、身份证或户口本、低保证、五保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以及户口所在地民政局近期证明身份(低保、五保对象)的证明材料等有效证件。与院方签署《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后,不用交押金即可办理入院。
患者出院时,若确因家庭困难无法按时结算,可向医院财务科申请延期或分期付款,但需书面申请,并提供所在村(居)委会和镇(街)民政部门的证明。同时,须签订《住院治疗费用延期(分期)还款协议书》。患者如果违约,医院有权暂时保管患者的相关证件,并保留向人民法院提供诉讼的权利。
各公立医疗机构对参加“先看病后付费”的患者实行就医诚信等级管理,医保部门针对无故欠费不交的对象,在欠费未缴清前暂停其医保待遇资格。按照实施方案,因打架斗殴和意外伤害入院的患者不享受“先看病后付费”支付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