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选派县级医院中青年骨干医师赴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进修的通知
琼卫科教函〔2015〕77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我委委托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开展2015年县级医院中青年骨干医师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5年9月1日开始,培训时间为6个月。进修学员请于2015年8月31日14:30--18:00,自行前往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医务部科训科(行政办公楼5层)报到。
二、地点
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
三、培训对象
县级医院相关科室中级以上职称医师,各市县限报1名。
四、培训方式
临床跟班学习,实行专家一对一带教。
五、进修考核
考核工作由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统一组织。考核内容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技能考核两部分。考核全部合格者,由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颁发《进修合格证书》,视为完成2015年继续医学教育规定的25学分,不作Ⅰ、Ⅱ类学分要求。进修学员请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要根据学员实际制订周密的进修方案,一对一确定带教老师,注重提高学员的临床实践操作能力。要加强学员管理,严格结业考核,中途因自身原因放弃进修或者因违纪取消进修资格的学员,不得发放《进修合格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县卫生局认真选派学员参加培训,并及时通知进修学员到医院报到。同时,督促医疗机构做好工作安排,保证进修学员按时参加培训。进修期间,原单位要按规定保证参训学员相应的工资待遇。
(二)本次培训免培训费和食宿费,由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从海南国际医学交流培训中心项目经费中支出。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三)根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5号)第十六条规定,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但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除外。因此,进修人员不需办理执业变更注册手续。
(四)进修学员要严格遵守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三天以内由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批准,三天以上需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批准。
(五)学员报到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注册证书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本一份(穿着白大褂红底)。
(六)请各市县卫生局填写好《2015年县级医院中青年骨干医师培训人员统计表》,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8月17日前传真至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联系人:李 靖、李 旭;联系电话:38830064;
海南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联系人:王辉妮;联系电话:65307052、65388351(传真)。
附件:1. 2015年县级医院中青年骨干医师培训人员统计表
2. 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培训岗位一览表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8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5县级医院中青年骨干医师培训人员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学历 | 专业 | 职称 | 执业医师资格证号 | 所在医院 | 培训 专业 | 联系 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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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培训岗位一览表
序号 | 专业 | 序号 | 专业 |
1 | 心内科 | 13 | 神经外科 |
2 | 肾病科 | 14 | 妇产科 |
3 | 呼吸内科 | 15 | 肝胆外科 |
4 | 消化内科 | 16 | 泌尿外科 |
5 | 神经内科 | 17 | 眼科 |
6 | 小儿内科 | 18 | 耳鼻喉头颈外科 |
7 | 内分泌科 | 19 | 口腔科 |
8 | 风湿免疫科 | 20 | 胸外科 |
9 | 血液科 | 21 | 战创伤救治科 |
10 | 肿瘤科 | 22 | 中医科 |
11 | 骨科 | 23 | 急救部 |
12 | 普通外科 | 24 | 皮肤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