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计划每年选派200名高年资医师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
近日,我省印发《海南省“十四五”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5年,每千人口基层卫生人员达到3.5人以上,每千人口基层执业(助理)医师达到1.2人以上,每万人口拥有4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探索开展“省招县用、省属县用”人才政策改革
《规划》提出探索开展“省招县用、省属县用”人才政策改革。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计划,放宽年龄、学历、开考比例等限制,重点招聘全科、中医、公共卫生、儿科、妇科、康复医学科、医技等基层急需紧缺专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个体或合伙在城乡开办全科诊所。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计划,招聘对象重点向全科、中医、公共卫生、儿科、妇科和医技等基层急需紧缺专业倾斜。到2025年,力争共招聘1000名基层卫生人员。
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用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退休返聘、“候鸟”服务、对口支援等多种方式使用人才。设立专家工作室,鼓励本地退休医生和“候鸟”医学专家到基层坐诊。大力吸引内地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到我省基层卫生事业单位兼职兼薪、按劳取酬。基层卫生事业单位按规定申请调整工资总额,用于发放流动岗位人员工资报酬。
强化引导资源下沉。实施二、三级医疗机构基层帮扶千人 计划,每年选派200名高年资医师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探索建立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领域人才每年定期服务基层的制度。实施专业技术人才基层挂职计划。组织巡回医疗队,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解决复杂疑难问题。支持城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在职或退休医师及个体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支持开办诊所、医生工作室。严格执行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医师晋升中、高级职称前下基层服务的有关规定。
扩大全科、中医、公共卫生、康复医学等专业医学生培养规模
调控高等医学教育的规模和结构。教育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联动,根据行业需求,优化调整招生结构,增加全科医学方向各层次供给。扩大我省医学院校医学生特别是全科、中医、公共卫生、康复医学等专业医学生的培养规模。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医学院校增加培养计划。
提升在岗人员学历层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在岗卫生技术人员免费开展学历提升,市县财政对基层卫生人员参加学历教育给予学费补贴。力争到2025年,免费培养2500名左右卫生技术人员,使其学历提升至大专及以上。大力推进全科医生培养,完善全科医生培训模式,开展“5+3”的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探索“3+2”的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加强全科医生骨干师资培训,全面开展全科知识继续教育,多渠道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提升基层服务水平。至2025年,力争培养1300名全科医生。
提高基层薪酬水平 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基层医务人员住房问题
《规划》提出实施留才工程提高基层薪酬水平。落实“两个允许”“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管理”政策。建立符合基层卫生职业特点,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薪酬分配制度,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全科医生津贴项目,提升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与当地县区公立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鼓励市县对长期在乡镇一线工作岗位的基层卫生人员给予奖励。对自愿到基层工作的毕业生实行分年度退学费制度。
实施村医支持计划。加快落实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大村卫生室人员订单定向培养力度。落实好在岗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政策,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管理的乡村医生,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劳动关系的编外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适当提高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标准。为乡村医生购买医责险,提高乡村医生岗位补贴。免费开展学历和职称提升,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使执业(助理医师)占比达50%以上。
实施基层安居工程。从2020年起,通过建设安居房,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基层医务人员住房问题,妥善解决基层医务人员的后顾之忧。
实施用才工程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全面推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价管理制度,职称评定向全科医生和一线骨干倾斜。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健全健康服务相关职业技能鉴定机制,完善医学辅助技术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和评价标准。
完善人才流动机制。用活用好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县属乡用、乡属村用”等政策,推动县级公立医院人才下沉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人才下沉到村卫生室服务。探索建立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在省域内合理流动和保障机制,鼓励各地建立县乡村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轮换制度,促进基层卫生人员合理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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