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癫痫综合征和癫痫持续状态诊治进展学习班”的通知

28.06.2016  23:33

 

琼继教办函〔2016〕71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6月下旬在海口市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癫痫综合征和癫痫持续状态诊治进展学习班”【项目编号: 2016-03-07-289 (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医学医附属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6月24日15:00在海口市新燕泰大酒店报到(地址:海口市海甸五东路),6月25日-6月26日在酒店燕泰厅培训。

三、培训对象

神经内科医师、神经外科医师、儿科医师等各相关专业医生、海南省抗癫痫协会会员和关心癫痫事业的人士。

四、讲授师资

中国抗癫痫协会副会长、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神经内科主任周东教授,广东省抗癫痫协会副会长、广东省人民医院儿科翟琼香教授,北京天坛医院神经外科孟凡刚教授,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王淑荣教授、李其富教授,海南省人民医院黄影柳教授、李俊驹教授以及其他学科的癫痫诊疗专家。

五、培训内容

(一)癫痫持续状态处理;

        (二)儿童癫痫综合征;

        (三)癫痫外科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展望;

        (四)成人癫痫规范诊治进展;

        (五)癫痫外科治疗;

(六)自身免疫性癫痫的认识和治疗;

(七)典型病例实践。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48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6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6月24日前将《“癫痫综合征和癫痫持续状态诊治进展学习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南医学医附属医院神经内科李其富主任,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0898-66756325, 18907576168,E-mail: [email protected]

 

  附件:癫痫综合征和癫痫持续状态诊治进展学习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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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癫痫综合征和癫痫持续状态诊治进展学习班”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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