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国内自贸区“改革红利” 海口综保区启动7大改革措施
本报海口11月17日讯 (记者单憬岗)为贯彻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海口综合保税区大力承接国内自贸区的“改革红利”,全面启动7项重大改革,包括开展入境维修产品监管新模式、实行“一次备案,多次使用”、开展大宗商品现货保税交易、开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保税货物流转监管模式等。
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共包括19项复制推广工作任务,是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试点实践基础上形成的成功经验。
海口综保区有关负责人说,为推进上述通知的落实,更好地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连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作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营造良好投资发展环境,海口综保区特制定了落实改革创新、服务海南发展的7条重大改革措施。
一是开展入境维修产品监管新模式,引进和支持区内企业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无污染的境内外维修业务,海关参照保税加工的监管模式;二是实行“一次备案,多次使用”,允许区内企业经一次账册备案后,不再需要向海关重复备案,就可以开展多种需要海关核准开展的业务;三是实行委内加工监管,允许区内加工贸易企业接受境内区外企业委托,对企业提供的入区货物进行加工,加工后的产品全部运往区外;四是实行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实现非保税货物与保税货物同区域存储运作,充分发挥区内企业联动国内与国外两个市场的功能;五是开展大宗商品现货保税交易,允许在区内设立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为交易平台,以处于保税监管状态的大宗基本工业原料、农产品和能源产品等为交易对象;六是开展保税展示交易货物分线监管、预检验和登记核销管理模式;七是开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间保税货物流转监管模式,保障海口综保区同各特殊区域间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允许企业由逐票报关改为“分批送货、月底集中报关”方式办理结转手续,还可采用自行运输或比照转关运输方式运输,并实现企业网上申报、海关网上审批和无纸化自动放行等功能。
该负责人认为,通过复制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用足用好7项海关特殊监管区创新制度,对海口综保区招商选资工作,推动项目入区落地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保税加工企业入区发展,有助于做大保税仓储物流业,有利于促进服务贸易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