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局美兰所多举措强化处方药销售监管
04.07.2016 11:06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加强演丰镇辖区处方药销售的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店经营行为,防止抗生素等处方药滥用,保障公众用药的安全。海口市美兰区局美兰所采取多项举措,全面加强辖区内处方药销售管理。
一是根据省、市、区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了《关于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管理的通知》,及时将通知下发到辖区各药品零售企业,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守法经营,严格执行“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者经查实按顶格给予1000元的罚款,并通过媒体曝光;
二是通过签订《药店诚信经营承诺书》进一步强化药品经营企业自觉遵守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的意识,促进守信自律,提升经营水平。对于销售处方药的品种,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销售处方药时,若不凭处方和处方签未经执业药师的审核,一律不得销售,处方签应以电子照片、复印、或原处方等形式留存备查,并完整登记“处方药销售登记表”;
三是坚持“突击暗访”的工作方针,美兰所共出动3车次,11人次,反复对辖区6家药店开展打击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专项整治工作,对药店销售处方药留存处方签、购销记录、库存量进行排查,另外,还通过所里两位信息员以消费者的身份,对辖区5家药店进行暗访,试购买处方药,观察药店是否执行“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消除存在违法销售处方药的隐患,严防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出现回潮现象;
四是加强教育引导,6月29日,郭高学所长主持召开《演丰镇药品经营户处方药专项整治约谈会》,全镇共6家药品经营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局会议和区局文件精神,讲解学习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药品管理法》中关于处方药销售的相关条例,印发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名单到经营者处,要求药品经营单位必须诚信经营,依法经营,严格执行处方药销售管理规定,强调发现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将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4.07.2016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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