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17.12.2018  12:32

  我省启动区域环评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

  12月13日下午,我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启动会在海口举行,明确提出到2019年底前,要编制形成覆盖全省和省辖海域的“三线一单”,形成落实到生态环境分区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

  “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

  开展区域环评、编制“三线一单”对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质量改善具有重要意义,是对区域空间生态环境基础状况、结构功能属性进行系统评价,衔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科学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在一张图上明确生态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等管控要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将推进我省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迈上新台阶,为我省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一流水平并逐步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开展区域环评、编制“三线一单”是推进我省绿色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

  目前,《海南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印发。《方案》对各市县各相关单位职责分工、重点任务等进行安排部署。到2025年,海南将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区域环评管理制度、配套政策、技术规程及信息平台,实现“三线一单”成果数据与生态环境管理有关基础数据的融合、共享和应用。 (记者 周晓梦 通讯员 程明明 实习生 叶映彤)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环评字〔2018〕3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省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工作部署,做好我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我省制定了《海南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县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配合,确保高质量完成编制工作。

  二、要按规范要求,高标准按期完成工作任务。各试点市县要加快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力争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为全省全面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和“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摸索经验。其他市县要加快推进,确保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市县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8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提出“省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工作部署,做好我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建立“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23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中央12号文件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寄予更高的期望。开展区域环评、编制“三线一单”对加快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质量改善具有重要意义,是对区域空间生态环境基础状况、结构功能属性进行系统评价,衔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科学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在一张图上明确生态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等管控要求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必将推进我省生态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迈上新台阶,为我省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一流水平并逐步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开展区域环评、编制“三线一单”是推进我省绿色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中央12号文件要求我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展区域环评、编制“三线一单”将进一步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统筹协调。在设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利用管控要求时,既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又充分考虑未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改善的要求,协调好环境保护战略与发展战略的关系。将区域空间的环境保护要求明确下来并作为优布局、控规模、调结构、促转型的内生动力,以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引导构建我省绿色发展新格局。

  开展区域环评、编制“三线一单”是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通过开展区域环评、编制“三线一单”,为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等评价工作提供明确引导和有力支撑,逐步形成“区域环评-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环境准入管控体系,为环评改革奠定基础。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中央12号文件关于在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要求,推进我省国家生态文明实验区建设,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加强源头管控,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为手段,构建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强化生态环境管理基础,为我省发展决策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评、项目环境准入管理等工作提供支撑,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参与综合决策、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三、目标要求

  (一)总体目标

  在全省范围内,以市县(含洋浦经济开发区,下同)为单元,系统评估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生态环境压力,衔接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相关制度要求,明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划定环境管控单元,提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到2019年底前编制形成覆盖全省和省辖海域的“三线一单”,形成落实到生态环境分区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到202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海南省区域环评管理制度、配套政策、技术规程及信息平台,实现“三线一单”成果数据与生态环境管理有关基础数据的融合、共享和应用。

  (二)管控要求

  抓住一个核心。“三线一单”核心在于管控,通过“划框子”“定规则”,把生态环境保护的规矩立在前面。明确“三线”,即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及资源等约束性条件;制定“一单”,即不同空间单元开发建设的限制性要求,是“三线”的实际应用。

  管好两类空间。一要将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空间优先保护起来,开发建设实行目录准入管理;二要将工业集聚区等人类活动密集的城镇空间重点管控起来。从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等四个维度提出管控要求。

  把握三个特点。即集成化、空间化、清单化,将分散的、不明确的、难以落地的管控要求集成起来,落实到具体的环境管控单元,形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四、基本原则

  ——尊重科学,系统评估。考虑生态环境的系统性、整体性,评估区域生态环境的结构、过程、功能、承载、质量,形成以“三线一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坚守底线,空间落地。树立底线意识,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落实到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与管控。

  ——陆海统筹,协调发展。统筹陆地和海洋,科学有序地开发利用陆域和海域资源,形成陆海资源、产业、空间互动协调发展新格局。

  ——上下联动,注重衔接。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协调好相关领域、相关要素、相关部门的关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强化应用,共建共享。建立信息系统和成果信息数据平台,强化成果应用和共享,为资源开发、空间规划、生态环境管理提供基础支撑。

  五、工作范围

  工作范围覆盖海南省全境(含管辖海域)。

  六、重点任务

  (一)2019年底前的重点工作任务

  启动试点市县区域环评和编制“三线一单”工作,为全省开展区域环评和编制“三线一单”工作提供实践经验。同时,根据国家出台的《“三线一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三线一单”编制技术要求(试行)》《“三线一单”成果数据规范(试行)》,系统收集整理区域生态环境及经济社会等基础数据,开展区域生态环境、经济社会基础与形势分析,衔接我省“多规合一”成果,衔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明确环境管控单元,制定环境准入清单,完成全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

  1.建立工作框架和底图。

  根据《海南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和市县总体规划,衔接相关规划、区划、计划、战略环评等工作基础,开展生态环境状况、资源能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发展布局等方面的综合分析,系统评价未来5-15年城镇化、工业化、农业发展、重大资源开发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开展区域生态、水、大气、土壤、海洋等系统评价,识别区域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战略,研判区域发展对重点区域带来的生态影响、环境压力和风险胁迫,明确“三线一单”编制的总体思路与重点领域、重点方向。

  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底图的基础上,适当补充区域最新影像、土地利用变更、行政边界调整等数据,为“三线一单”划定提供坐标统一、数据规范的基础空间工作底图。

  2.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识别生态空间。

  全面衔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考虑区域生态系统完整性、稳定性,结合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的基础上,按照《“三线一单”编制技术要求(试行)》,识别需要加强保护的各类生态空间,制定生态空间分区,结合生态功能保护属性,明确各类生态空间的管控要求,修订完善《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形成海南省生态空间识别图件及矢量数据库。

  3.确立环境质量底线,测算污染物允许排放量。

  按照环境质量不断优化的原则,充分衔接环境质量目标,开展环境质量改善潜力评估,合理确定分区域、分阶段的环境质量底线目标,测算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和控制情景,明确大气、水(含陆域和海湾)环境质量底线与允许排放量。基于大气、水环境系统的功能、结构、承载等空间差异化特征,识别需要重点管控的区域,衔接整合区域管理要求,明确各类分区管控要求,构建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开展土壤环境评价,衔接确定土壤环境安全利用底线,识别土壤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域,加强土壤环境风险防控。

  4.衔接资源利用上线,明确管控要求。

  充分衔接水资源、土地资源(包括岸线资源)、能源、旅游资源等重点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与效率管理要求,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强度评估,明确水、土地、岸线等重点资源开发利用和能源消耗的上线要求,充分论证区域保护和建设的气候变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重点加强对关键性、制约性资源的开发利用管控。对水资源,在确定其利用上线、测算重点河段生态需水量的基础上,划定生态需用水补给区、地下水开采重点管控区;对土地资源,在确定其利用上线的基础上,将生态保护红线集中、重度污染农用地或污染地块集中的区域划为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对于岸线资源,评价海域生态环境,在满足自然岸线比例的基础上,划定围填海控制线以及优先保护和重点管控区;对矿产资源,在确定其利用上线的基础上,划定矿产资源重点管控区;对旅游资源,纪要保护资源的自然风貌和人文特色,又要有利于旅游资源合理地保护性的利用开发,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划定旅游资源重点管控区。

  5.综合各类分区,确定环境管控单元。

  综合生态、水、大气、土壤等环境要素及自然资源的分区成果,结合区域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战略研判成果,衔接生态空间、城镇空间、工业集聚区及市县行政边界,建立功能明确、边界清晰的环境管控单元,统一环境管控单元编码,实施分类管理。

  6.统筹环境管理要求,建立环境准入清单。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为依据,基于环境管控单元,统筹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分区管控要求,在充分对接省、市(县)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明确未来发展规划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基础上,明确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资源开发利用等禁止和限制的环境准入情形,完善相关的生态保护红线准入目录,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7.集成“三线一单”成果,构建信息管理平台。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化指南及“三线一单”数据标准规范,建立海南省“三线一单”基础数据库。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衔接多规合一、地方数字环保、数据中心、大数据建设等现有基础,集成开发数据管理、综合分析和应用服务等功能,开发建设服务于本省生态环境管理需求的省、市县“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和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及动态管理,应用和服务于信息分析、综合决策与生态环境业务管理。

  (二)2020-2025年的重点任务

  衔接国家关于区域环评制度建设的部署要求,建设完善省级市县“三线一单”数据成果共享系统及信息平台,完善数据库管理,开展“三线一单”数据成果与有关基础数据的融合共享工作,适时更新 “三线一单”数据成果。建立和完善区域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管理机制。

  七、工作成果及应用

  (一)工作成果

  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全省建立一套覆盖海南省全部陆域和海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明确一套以“三线”为基础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建设一套衔接共享的信息管理系统。

  1. 构建空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空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成果包括《海南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研究总报告》《海南省经济社会环境综合分析专题研究报告》《海南省生态空间识别专题研究报告》《海南省水环境质量底线专题研究报告》《海南省大气环境质量底线专题研究报告》《海南省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底线专题研究报告》《海南省水资源利用上线专题研究报告》《海南省土地资源利用上线专题研究报告》《海南省能源利用上线专题研究报告》《海南省环境管控单元专题研究报告》《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专题研究报告》《海南省“三线一单”成果图集》“海南省‘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等。

  2.建设“三线一单”数据信息平台

  按照生态环境部建立“三线一单”数据共享平台统一数据标准规范,建立海南省“三线一单”基础数据库。衔接多规合一、地方数字环保、数据中心、大数据建设等现有基础,建立“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和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全省范围内“三线一单”数据的集中管理、查询、展示和共享。同时预留生态环境部“三线一单”数据共享平台接口、相关业务管理平台接口,实现全省生态环境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应用。

  (二)成果应用

  1.支撑生态环境管理,参与综合决策。

  衔接相关生态环境管理工作,建立与污染源普查、环境调查、土壤详查、环境监测、源解析、排污许可、执法审批等相关数据接口,实现数据共享应用,在管控单元内推动污染源管理、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目标的联动管理。

  2.积极服务于科学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切实发挥“三线一单”成果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项目建设、执法监管中参与综合决策的作用,积极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综合决策,加快形成生态环境推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良性格局。

  3.提高环评服务质量,完善环评管理体系。

  加强区域环评对规划和项目环评工作的支撑,将“三线一单”作为规划方案、建设项目环境合理性论证的基础依据之一,形成“区域环评-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的良性联动管理,改革和简化环评审批管理。

  八、工作进度安排

  (一)试点先行。采取“试点先行、分步推进、逐步完善”的方式。选取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东方市、陵水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作为我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的试点市(县),先行开展工作,并力争在2019年6月底前完成。通过试点,探索建立比较完整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出以“三线”为基础的明晰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为全省全面开展区域环评和 “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摸索出经验。

  (二)全面推动。在试点经验基础上,其余市县全面推进,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市县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全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于2019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完成全省“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及管理平台,并投入使用。

  (三)实施动态评价更新。2020-2025年,根据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提升、经济技术进步等情况,省及各市县定期对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及“三线一单”成果进行动态更新,逐步丰富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完善的环评管理机制。

  九、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由省政府统一领导,成立全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协调机构,做好统筹组织、协调、调度工作。各市县要高度重视本市县的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成立工作机构,落实财政预算安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高质量地推进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

  (二)强化技术支撑

  组建专业门类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工作基础良好的技术队伍,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技术团队,要招引国家和地方技术力量强的技术科研单位组成。同时应组建由战略环评、生态、污染治理、经济、规划、产业发展等领域的资深专家学者构成技术专家团队,负责技术咨询和成果审核,为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各市县应按照规定建立专业技术队伍,高质量的做好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

  (三)着力探索创新

  要以试点探索和全面推进相结合,探索上下协同开展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的工作组织、技术方法、实践应用模式,为深化完善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编制“三线一单”提供实践经验。

  (四)加强督导调度

  省协调小组要加强对各市县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实行月调度制度,逐月调度各市县及各部门工作进展完成情况。省协调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按期完成全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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