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安委会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督查工作

09.09.2015  13:03

乐东县安委会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督查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天津滨海新区“8•12”危险品仓库火灾爆炸事故和近期各地一系列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乐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同时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等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9月1-2日,乐东县安委会以《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乐安委〔2015〕3号)为依据,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安监局等部门分成2个小组,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对全县安全生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重点企业。包括:非煤矿山、尾矿库、油气管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城镇燃气和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学校实验室、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组先后到了县科信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等十个部门,并听取了各部门就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及重点行业领域的工作情况汇报,随机抽查了各部门监管的相关企业。

  通过督查,各部门及监管企业检查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未强化对企业的安全监管和督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做到逐条进行整改到位或落实整改方案及措施;二是未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问题没有及时下发整改通知,跟踪落实整改到位;三是各部门专项检查工作未召开会议专门部署,建立台账并明确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督查组对各部门的工作要求是: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二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三要进一步强化措施,做好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四要进一步加强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乐东县安委会)